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3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12号)文件要求,拟将2022年度省水利建设项目和管理任务及资金分解方案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2日---2022年4月18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分解方案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相关单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上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提出的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县水利局 8073380,
县财政局 8062103。
附件:松阳县水利局、松阳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省水利建设项目和管理任务及资金分解方案的公示表格部分.doc
松阳县水利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