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松 阳 县 财 政 局 |
枫坪乡人民政府,有关家庭农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57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高质量发展专
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0〕20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10号)、《松阳县现代农业发展专项
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松财农〔2017〕72号)、《松阳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松政函〔2020〕162号)等文件精神,经公开申报、专家组现场审
查、松阳政府网公示、局班子会研究决定:
一、枫坪乡人民政府、松阳县胜园家庭农场为2021年粮食生产功能区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总投资166.8万元,其中2021年粮食生产功能区专项资金补助88.7万
元,业主单位自筹资金78.1万元。
二、松阳县云洲家庭农场为2021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2021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补助25万元,业主单位自筹25万
元。
以上项目总投资216.8万元,其中2021年粮食生产功能区专项资金补助88.7万元,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补助25万元,业主单位自筹103.1万元。详见附表。
附件:松阳县2021年粮食生产功能区及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项目建设计划及资金筹措汇总表松阳县2021年粮食生产功能区及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项目建设计划及资金筹措汇总表.doc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2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