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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2877070942X5/2022-15295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信息公开中心 成文日期: 2022-03-28
文号: 松政办发〔2022〕9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SYD01—2022—0003
有效性: 有效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 2022-03-31 11:08:46 来源: 松阳县信息公开中心 责任编辑: 王晢旻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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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22/3/31/art_1229360663_2399296.html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松阳县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松阳县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我县产业政策的统筹管理和统一执行,提高财政奖补资金兑现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对象

本办法仅适用于我县产业政策奖补项目,不适用于上级各类专项资金。

符合相关条件享受松阳县产业政策奖补资金的企业、个人或其他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必须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第二条  奖补项目分类

奖补项目分为资格定补类、数据核校类、审查遴选类。

(一)资格定补类,是指产业政策已明确按认定、获奖等资格享受相应具体奖补金额或比例的项目。该类项目根据相关证书或文件进行申报,快速兑付,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组织集中批量申报。

(二)数据核校类,是指需要结合第三方共享数据和利用专业审计报告对涉及投资额、费用补助等进行核校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由主管部门委托。

(三)审查遴选类,是指由主管部门牵头,根据奖补项目遴选办法,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或集中评审的项目。

以上具体项目归类由各奖补项目申报指南确定。

第三条  兑现办理流程

奖补项目的办理原则上应遵循以下流程:

(一)申报阶段。各主管部门(原则上按出台政策的牵头部门确定)及时向申报单位主动推送符合申报条件提示信息,告知相关优惠政策,并指导申报单位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具体以各奖补项目申报指南为准。凡是可通过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认定或可通过第三方数据共享的,一律由主管部门负责提供,不得要求申报单位提交。其中资格定补类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无需提供申报材料;数据核校类涉及投资额、费用补助等,申报单位在申报阶段需提供相关凭证并填写数据清单以供核校;审查遴选类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规定向受理主管部门(是指直接受理申报材料的主管部门,下同)提交相关材料。奖补项目实行申报制度,申报各类奖补资金的申报单位,应在达到奖补条件后按申报指南、申报通知要求及时提出。

(二)审核阶段。根据申报单位的相关申报材料,由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需多部门联合审核的,由主管部门牵头办理相关审核事宜)。现有相关产业政策条款中需报财政审核的规定不再执行。

(三)公示阶段。拟奖补项目审定后当日,由主管部门提交公示不低于5个工作日,并向申报单位发送公示提醒。

(四)资金拨付阶段。经公示无异议后,各主管部门凭单位发文和《松阳县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审核审批表》向财政部门申请项目用款计划,并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将资金拨付到申报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

奖补项目具体流程由相应的申报指南确定。

第四条  兑现申报时限

各奖补项目具体组织申报时间以主管部门通知为准(原则上以现有各具体产业政策申报时间为准)。每个阶段涉及的办理时限要求,由各产业政策申报指南确定。奖补项目从“申报、审核、公示、申请资金拨付”全流程采用限时办结模式,其中资格定补类项目办理(从提交申报到申请资金拨付)最长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数据核校类项目办理(从申报截止到申请资金拨付)最长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须出具审计报告的项目可以再增加20个工作日;审查遴选类项目办理(从申报截止到申请资金拨付)最长时间不超过50个工作日。

上述办理时限的计算自申报单位提交齐全、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且被相关主管部门受理开始计算,申报单位补交申报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上述办理时限内。

第五条  奖补资金查重

根据县级产业政策规定,各奖补文件有规定的遵循各奖补文件的具体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遵循以下查重规则:

(一)同一项目符合同一产业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执行最高额,但不重复享受。

(二)同一企业不同项目符合同一产业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叠加执行。

(三)同一企业以同一名义(项目)在县级应获得产业政策财政奖励,同时又符合更高等次同类奖励认定的,按就高原则,不足部分可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足。

(四)同一奖项(认定)在低等次已作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只奖励差额部分。

上述“项目”是指奖补项目申报的具体名义、事项或项目内容,须由申报单位在申请表中填写。

第六条  预算支出管理

主管部门根据产业政策实施情况提出下一年度奖补资金年度预算建议数,财政部门根据各主管部门预算建议提出审核意见,一并纳入年度预算草案,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下达至各主管部门。经县政府审核同意的新增项目奖励资金采取先统筹,根据需求报批后再调整的方式下达。  

申报单位奖补资金由主管部门全额兑付给申报单位。实际兑付资金大于年度预算时,主管部门应在每年8月底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经费追加申请,财政部门应尽可能确保奖补资金及时安排到位。

各主管部门在每年按时完成上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同时做好本年度预算绩效跟踪监控工作,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分析,推进奖补资金统筹使用,对执行进度较慢的奖补资金,采取收回资金、调整用途等方式,统筹用于兑现产业政策奖补项目。

第七条  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申报单位对申报信息、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奖补资金等违规行为的申报单位,由受理主管部门负责收回相应奖补资金,对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在移出前取消其奖补资格。逐步推行松阳县产业及惠民政策兑现系统,建立奖补项目大数据,完善奖补项目查重机制,防范多头申报,重复补助。申报单位重复申报并享受奖补资金的,由受理主管部门负责收回相应奖补资金。

各主管部门要将奖补资金兑现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并对奖补资金实行跟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同时要结合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估,及时调整完善产业政策。财政、审计部门对奖补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

各主管部门要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组织申报单位开展奖补项目绩效自评,并按一定比例实施绩效抽查复核、开展主管部门再评价。财政部门要有计划选择数据核校类和审查遴选类中的部分重大项目进行财政重点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完善产业政策及主管部门资金使用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部门职责

(一)主管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归口管理的产业政策和奖补项目遴选办法解读;编制相关奖补资金年度预算计划;负责编制产业政策兑现申报指南、申报通知,组织申报受理、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确认工作,审查资金兑付的合规性和准确性,以及审查是否存在重复享受奖补资金情况;负责奖补资金使用的后续监督、绩效评价和产业政策绩效评估。

(二)财政部门职责:负责安排年度奖补资金预算;见单批复各主管部门产业政策奖补资金用款计划,实行无责任签章制;加强对部门单位开展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的指导。

(三)审计部门职责:对产业政策实施及奖补资金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监督或结合审计项目实施专题审计。如资金使用有偏差,责令其及时纠正;情况严重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其他部门职责: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等部门配合提供奖补项目共享数据,协助开展奖补项目资金兑现和绩效评价,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第九条  附则

本办法自2022年3月28日起实施。此前发布的相关文件中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附件:松阳县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审核审批表

附件

松阳县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审核审批表

字【  】第  号

申请

单位


受理

时间


申请

内容


奖补项

目分类


申请奖补依据


科室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附件


分管领导意见


局长

意见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留主管部门存档,一份报财政部门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的通知(黑章).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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