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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加快生态工业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松委发〔2020〕8号)及《关于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若干意见》(松政办发〔2017〕204号)文件精神,经所在乡镇(街道)、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松阳分区管委会初审,县科技局复核,县工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奖补资金1194.5万元拨付给你们,具体详见附件《2020年度工业经济奖励、扶持政策兑现明细表(科技局负责部分)》。
附件:2020年度工业经济奖励、扶持政策兑现明细表(科技局负责部分)
松阳县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松阳县科技局关于拨付2020年度生态工业政策兑现奖补资金(科技局负责部分)的通知.pdf
2020年度工业经济奖励、扶持政策兑现明细表(科技局负责部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