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县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县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2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2年县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减灾防汛工作。
3.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 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 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裕溪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裕溪乡人民政府本级预算。
二、2022年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裕溪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裕溪乡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总预算1311.79万元。
(二)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裕溪乡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1311.7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70.52万元,下降39.9%,主要是土地整治项目、垦造耕地项目经费的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4.09万元,占85.7%;政府性基金收入187.70万元,占14.3%;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裕溪乡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1311.7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70.52万元,下降39.9%,主要是土地整治项目、垦造耕地项目经费的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7.41万元、国防支出3.1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8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6.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万元、农林水支出224.9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6.9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62万元、其他支出187.7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07.09万元,占38.7%;日常公用支出63.86万元,占4.9%;项目支出740.84万元,占56.4%。
(四)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裕溪乡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11.7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4.0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87.7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7.41万元、国防支出3.1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7.41万元、国防支出3.1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8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6.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万元、农林水支出224.9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6.9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62万元、其他支出187.70万元。
(五)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裕溪乡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4.0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82.84万元,增加51.6%,主要是本年度新增了松阳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农村文化礼堂建设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乡村产业数字化示范项目、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裕溪乡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经费的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17.41万元,占46.0%;国防支出(类)3.10万元,占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32.55万元,占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3.14万元,占5.6%;卫生健康支出(类)29.88万元,占2.7%;节能环保支出(类)136.30万元,占12.1%;城乡社区支出(类)2万元,占0.2%;农林水支出(类)224.92万元,占20.0%;交通运输支出(类)66.92万元,占5.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1.25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类)46.62万元,占4.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事务9.23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活动费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451.7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交通运行费、人员津贴补贴以及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事务16.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项)事务2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项)事务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民族事务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项)事务3万元,主要用于妇联团委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事务0.42万元,主要用于裕溪乡网格员信息上报费用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事务4.56万元,主要用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
(9)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事务3.10万元,主要用于民兵队伍建设经费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事务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活动补助经费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事务30.5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礼堂建设补助经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28.4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14.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事务1.4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经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事务5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服务经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事务10.5万元,主要用于救助困难群众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事务0.35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慰问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事务3.11万元,主要用于民兵队伍经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29.8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事务13.8万元,主要用于秸秆禁烧经费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事务122.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事务2万元,主要用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日常费用补助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事务3.3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事业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事务112.74万元,主要用于环境卫生水质提标工程项目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事务45.94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事务55.85万元,主要用于脱贫巩固乡村振兴项目经费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事务6万元,主要用于一事一议项目经费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事务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林水日常经费支出。
(2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事务31.92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建设项目经费支出。
(29)交通运输支出(类)邮政业支出(款)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项)事务2.4万元,主要用于村邮员工资支出。
(30)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事务32.6万元,主要用于公路项目经费支出。
(3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事务1.25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保护经费支出。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46.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裕溪乡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0.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7.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公用经费63.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裕溪乡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87.7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431.76万元,主要是土地整治项目工作经费、木岱坑村茶子坪垦造耕地项目款的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187.70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事务187.7万元,主要用于裕溪村农产品展示中心建设、中央农村环境整治支持传统村落保护—木岱坑村项目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55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1 万元,增加2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未及时报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日益增加,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持平。原因是该项费用实行全县总额控制,年初暂不下达到具体单位。本单位因工作需要有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按规定程序审核审批同意后,财政部门将指标下达给本单位。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3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或其他单位来乡指导工作产生的餐费支出及食堂日常运营经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未及时报销延至2022年报销。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原因是该项项费用实行全县总额控制,年初暂不下达到具体单位。本单位因工作需要需购置公务用车按规定程序审批同意后,财政部门将用车购置指标下达给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3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日常维护费日益增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裕溪乡人民政府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0.8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27.39万元,下降62.4%,主要是财政项目预算控制及土地整治项目的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裕溪乡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0.84万元,一级项目9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指:反映各级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已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1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已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
2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1.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指反映用于民兵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已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已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2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反映除已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反映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3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指反映除已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3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2.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城暴等反面的支出。
33.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反面的支出。
34.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除已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3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已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反面的支出。
36.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反映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7.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除已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38.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39.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对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40.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反映除已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41. 交通运输支出(类)邮政业支出(款)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项):指反映邮政普遍服务于政策性业务等方面的支出。
42. 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43.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4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5.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