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331124000000/2022-15146     发布机构:县法院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22-03-23 08: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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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松阳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2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松阳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县级部门预算总表

(三)2022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四)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五)2022年县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2022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2022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2022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2022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2022年县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2022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松阳县人民法院下设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古市人民法庭。主要是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法院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指导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等。

近年来,在党委、人大、政协、政府的领导、监督、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松阳县人民法院坚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依法严打方针,积极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实现了新的历史发展,为松阳县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松阳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2022松阳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2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松阳县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松阳县人民法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3961.54万元。

(二)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人民法院2022年收入预算3961.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30.48万元,下7.7%主要是本年度新增项目减少。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61.5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人民法院2022年支出预算3961.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28.76万元,下7.7%主要是本年度新增项目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487.3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6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953.44万元,49.3%;日常公用支出384.24万元,9.7%项目支出1623.86万元,4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0%。

结转下年0万元

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松阳县人民法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61.5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961.5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487.3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6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五)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松阳县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61.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28.76万元,下7.7%主要是本年度新增项目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3487.36万元,占88.1%;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7.13万元,占4.2%;卫生健康(类)支出132.4万元,占3.3%;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74.65万元,占4.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049.9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检察院法院工资改革预留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机关服务(项)支出167.1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支出227.08万元,主要用于与案件审判相关的办案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支出295.61万元,主要用于与案件执行相关的办案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747.63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金、智慧法院建设改造、全院干警加值班补贴、编外人员工作经费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11.42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养老保险缴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55.71万元,主要用于干警职业年金缴纳。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32.4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74.65万元,主要用于干警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松阳县人民法院202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37.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53.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384.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松阳县人民法院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松阳县人民法院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人民法院2022“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1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31万元,增长19.1%疫情原因好转公务交流增加,且本单位新购入执法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增加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1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4%。主要用于接待各级法院干警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好转且公务交流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6万元,上年执行数为2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未计划购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3.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新购执法用车,需支付定量的执法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松阳县人民法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4.2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5.97万元,增长33.3%,主要是法院人均公用经费1.6万元/人提升至3万元/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松阳县人民法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松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松阳县人民法院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23.86万元,一级项目3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独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16.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对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分库).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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