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企业:
根据2018年县政府第21次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一厂一策”扶持政策,通过企业申报并经本单位审核,决定给予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享受“一厂一策”奖励(2021年度)713.8万元,现向社会公示。
该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3月2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78-8802090,联系人陈金辉。
二、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松阳分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科。(地址:松阳县青云路208-1号;邮编:323400)。
附:关于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一厂一策”奖励(2021年度)兑现明细如下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政策依据 | 县集聚区管委会审核金额(万元) | 备 注 |
1 | 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 | 松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7号 | 713.8 |
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松阳分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