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002482170/2022-15113     发布机构:省财政厅     来源:松阳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2-03-22 09: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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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松阳县人民检察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松阳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县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县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2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2年县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主要有: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松阳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院本级预算。

二、2022年松阳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松阳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1892.9万元。

(二)关于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入预算189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45.35万元,下降15.4%,主要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2.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支出预算189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47.6万元,下降15.5%,主要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16.4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2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5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136.06万元,占60%;日常公用支出222.27万元,占11.7%;项目支出534.57万元,占28.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92.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892.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16.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53万元。

关于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92.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285.46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类) 1616.41万元,占8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7.75万元,占5.2%、卫生健康支出(类)77.21万元,占4.1%、住房保障支出(类)101.53万元,占5.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175.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机关服务(项)事务39.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后勤服务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事务157万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事务244.3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检察方面的支出,如保障办公办案所需的其他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 65.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工作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 32.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工作人员缴纳的职业年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77.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机关工作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101.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关于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58.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36.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2.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的安排。

(八)关于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的安排。

(九)关于松阳县人民检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6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51万元,增长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数量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上年预算金额为 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该项费用实行全县总额控制,年初暂不下达到具体单位。本部门因工作需要有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按规定程序审核审批同意后,财政部门将指标下达给本部门。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25万元,与上年执行数下降3.99%。主要用于接待接待省、市检察院、兄弟县院等领导、同行来院指导联系工作、办案等活动接待及其他客人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持平,原因是该项费用实行全县总额控制,年初暂不下达到具体单位,本部门因工作需费需购置公务用车按规定程序审批同意后,财政部门将用车购置指标下达给本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1%,主要原因是是根据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数量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松阳县人民检察院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2.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7.02万元,增长195.37%,主要是本年度公用经费提升至3万元/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松阳县人民检察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松阳县人民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松阳县人民检察院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4.57万元,一级项目2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 反映单位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机关后勤服务支出。

13.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 检察监督 (项) :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1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 其他检察支出 (项) :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如保障办公、办案的其他支出等。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机关工作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检察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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