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九)关于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招商服务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县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县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2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2年县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指导。
2.负责拟订全县招商引资的总体规划和目标考核办法,负责招商引资考核的具体工作。
3.负责全县对外招商引资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和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投资环境、投资政策、投资项目的宣传推介工作。
4.统筹、协调和指导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对接、洽谈工作;汇总、跟踪和服务全县招商引资项目。
5.负责全县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发布和招商项目库、浙商信息库的建设管理。
6.负责全县招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招商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招商服务中心本级预算。
二、2022年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一)关于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839.72万元。
(二)关于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839.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4.93万元,增长32.3%,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行政运行以及招商引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均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9.7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三)关于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839.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4.93万元,增长32.3%,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行政运行以及招商引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均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8.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56.69万元,占30.6%;日常公用支出27.53万元,占3.2%;项目支出555.5万元,占66.2%。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39.7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839.7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8.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9万元。
(五)关于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39.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4.93万元,增长32.3%,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行政运行以及招商引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均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8.02万元,占9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15万元,占2.8%;卫生健康(类)支出14.76万元,占1.8%;住房保障(类)支出23.79万元,占2.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222.5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交通运行费、人员津贴补贴以及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事务555.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15.4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7.7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的职业年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4.7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3.7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4.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6.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7.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1.6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4.93万元,下降25.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该项费用实行全县总额控制,年初暂不下达到具体单位。本部门因工作需要有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按规定程序审核审批同意后,财政部门将指标下达给本部门。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8.1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3%。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企业、客商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8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2.7%,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业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等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39.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7.53万元,增长32.8%,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行政运行以及招商引资费用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1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5.5万元,一级项目2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