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老干部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老干部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老干部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老干部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老干部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老干部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老干部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老干部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老干部服务中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老干部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老干部服务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县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县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县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2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2年县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松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机关与县老干部服务中心合署办公的通知》(松编委〔2020〕23号)县老干部服务中心与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
(一)主要职能
1.县老干部服务中心主要职能
(1)指导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总结推广离退休干部工作经验,宣传先进事迹。协助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2)负责全县离休干部服务工作,协助落实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协助处理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协助做好担任过副县级以上实职的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3)负责离休干部重大节日走访慰问、生病住院探视等工作。协同有关单位做好离休干部医疗保健、丧事处理的有关事宜。
(4)负责落实离退休干部参加理论学习、情况通报、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
(5)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阵地建设,负责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和老年大学教学与管理工作。
(6)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优势和作用,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
(7)协助做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机关主要职能:
(1)组织动员五老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充分发挥五老政治、经验和威望优势,关心、教育、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
(2)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开展理想信念、党史国史、法治宣传等主题活动,强化教育引导和实践养成,引导青少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关爱帮扶困难青少年群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病残儿童等群体的公益助学和关爱服务工作。
(4)开展青少年法治关爱教育和青少年科技帮扶,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参与研究制定有关青少年发展的政策规划并推动实施。
(5)参与社会治理创新,配合相关部门组织五老开展网上舆论引导、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等工作,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6)推进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建设,发挥好基地的教育服务功能,配合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7)指导基层关工委业务工作。
(8)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 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县老干部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县老干部服务中心本级预算。
二、2022年老干部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老干部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老干部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老干部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579.95万元。
(二)关于老干部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老干部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579.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18万元,增长3.6%,主要是新场所活动室教室改造费用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79.9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老干部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老干部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579.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18万元,增长3.6%,主要是新场所活动室教室改造费用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9.21万元、国防支出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9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农林水支出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8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47.80万元,占42.7%;日常公用支出33.15万元,占5.7%;项目支出299.00万元,占51.6%。
结转下年0.00万元。
(四)关于老干部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老干部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9.9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79.9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9.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82万元。
(五)关于老干部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老干部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9.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3.6万元,增长6.2%,主要是新场所活动室教室改造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9.21万元,占89.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万元,占3.6%;卫生健康(类)支出17.91万元,占3.1%;住房保障(类)支出21.82万元,占3.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行政运行(项)事务220.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机关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项)事务299万元,主要用于中心运行管理费用及大楼房租、新场所活动室教室改造费用、老干部经费、关工委工作经费、老年大学和老干部活动中心经费、服务老干部经费、编外业务人员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14.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缴纳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17.9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机关行政事业人员工作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21.8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关于老干部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老干部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0.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7.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公用经费33.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老干部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老干部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老干部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老干部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老干部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0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57万元,下降8.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每年压缩“三公”经费,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9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主要用于接待接待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各县市老干部服务中心及老干部公务活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合理支出,严格控制。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0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8.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持平,原因是该项费用实行全县总额控制,年初暂不下达到具体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节日慰问、看望老干部、到上级办公务等支出。比上年执行数下降8.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老干部服务中心本级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1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5万元,增长142.9%,主要是与关工委合署办公后日常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老干部服务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老干部服务中心各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老干部服务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9万元,一级项目3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