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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农业农村局文件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大学生: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等3部门关于做好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相关政策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浙农计发〔2018〕11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财政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时间为2022年3月8日-2022年4月10日。
二、申报条件
补助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大学毕业生:
(一)在县内专职从事种植业、养殖业达到一定规模(含家庭农场、具体由县级政府规定),承包土地期限在5年以上并签订规范化承包(流转)合同的 ;
(二)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任理事长,并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为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
(三)在经主管部门评定的县级以上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期在一年以上,办理相应社会保险,年基本报酬不少于2万元的。
三、联系方式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大学毕业生按照文件要求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上交至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管理站,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陈银方,联系电话:0578-8806956。
附件:1.浙江省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省级财政补助申报表附件1:浙江省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省级财政补助申报表.doc
2.松阳县2021年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财政补助汇总表附件2:松阳县2021年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财政补助情况汇总表.docx
3.申报提交材料清单附件3:申报对象提交材料清单.doc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