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松 阳 县 财 政 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机发〔2021〕3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37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79号)、《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松阳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松农发〔2021〕144号)等文件要求,我县申请结算的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第四批578户农户(合作社)、第五批31户农户(合作社)所购机具补贴资金已核查完毕,现决定进行资金结算拨付。
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第四批结算补贴机具共1196台(套),购置机具总额1221.568万元,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263.843万元;第五批结算补贴机具共56台(套),购置机具总额147.754万元,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39.874万元。补贴资金从“2130199其它农业支出”科目支出,通过乡镇公共服务平台直接发放到农户(合作社)提供的个人账户。
附件:1.松阳县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第四批补贴资金结算汇总表松阳县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第四批补贴资金结算汇总表.xls
2.松阳县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第五批补贴资金结算汇总表松阳县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第五批补贴资金结算汇总表.xls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2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1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