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企业:
根据2021年县政府第 89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城光联链智慧交通生产线项目相关扶持政策,及本单位与企业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约定内容,通过企业申报并经本单位审核,决定给予浙江城光联链科技有限公司享受厂房租金返还奖励94.8万元,现向社会公示。
该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5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78-8802090,联系人陈金辉。
二、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松阳分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科。(地址:松阳县青云路208-1号;邮编:323400)。
附:关于浙江城光联链科技有限公司厂房租金返还奖励兑现明细如下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政策依据 | 县集聚区管委会审核金额(万元) | 备 注 |
1 | 浙江城光联链科技有限公司 | 松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19号 | 94.8 |
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松阳分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