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企业:
根据各企业申报、属地单位初审、县财政局相关科室核查,并经工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审核决定给予以下企业享受2020年度“加大对新办企业的扶持、鼓励提高‘亩均效益’”工业经济奖励、补助金额1256.7万元,现向社会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该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2年2月15日到2022年2月21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78-8062246,联系人潘亚杰。
二、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松阳县工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松阳县新华路39号;邮编:323400)。
三、有关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2020年度工业经济奖励、扶持政策兑现明细表(加大对新办企业的扶持、鼓励提高“亩均效益”).xlsx
松阳县经济商务局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