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21年9月2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连伟为松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松阳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9月2日
主送:县监察委员会。
抄送: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党委、
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人大工委、 办事处。
松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