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21年9月2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祖军为松阳县经济商务局局长; 宋伟林为松阳县民政局局长; 曹松峻为松阳县司法局局长; 蓝才旺为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长; 陈增伟为松阳县水利局局长; 叶经伟为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何花云为松阳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林贵的松阳县经济商务局局长职务; 黄文伟的松阳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叶志文的松阳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许军战的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长职务; 吴子斌的松阳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方建来的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职务; 吕书元的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丁晓敏的松阳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松阳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9月2日 主送:县人民政府。 抄送:县委、县政协,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党委、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 各街道党工委、人大工委、办事处。 | 松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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