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松阳县粮油生产扶持政策》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00266429_x/2022-19501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来源: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12-21 10: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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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22/12/21/art_1229567257_2452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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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粮食产能,提高粮食生产效益,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结合我实际,出台《关于松阳县粮油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制订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始终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首要任务。按照增加总量、优化存量、用好增量、加强监管的要求,必须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不断强化农业补贴政策,适应农业进入高投入、高成本、高风险发展时期的客观要求。我县粮食生产趋于零散化,在稳定大田粮食生产面积受到制约的情况下,把旱粮作为粮食扩面增产的增长点和突破口,积极扶持培育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推进粮食生产区域化、规模化、产业化、效益化发展.根据我县实际粮食生产实际情况,对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种植粮食起补面积、补贴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使更多的种粮农民得到实惠,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全县粮食生产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关于松阳县粮油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

二、通知》出台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1、《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2号)

2、《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26号)

3、《丽水市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丽农发〔202215号)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办法》涉及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网格体系、监管职责、管理机制等三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关于规模种植补贴2022年稻麦规模种粮补贴起补面积为20亩,2023年起稻麦规模种粮补贴面积以当年省补政策面积要求为准。稻麦规模种粮补贴在全面落实当年省级政策的基础上,增加每亩100/亩的县级配套政策。再生稻第二季按实际收割面积参照当年省级政策补助标准执行。旱粮、油菜规模种植补贴政策以当年的省级补助政策标准执行。2023起,在地力培育抚育期的项目,不重复享受规模种粮补贴。

2关于粮食生产贷款贴息补贴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以当年的省级补助政策标准执行。

3、关于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为农户提供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服务的本县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根据服务机具上安装的农机北斗作业监测终端测出的作业面积,给予每亩100元“以奖代补”补助;对为散户提供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服务,服务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给予每亩50元“以奖代补”补助。对被农业农村部门认定为规范化统防统治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给予2万元“以奖代补”补助。

4、关于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继续实施粮食生产政策性保险,包括水稻种植保险、水稻完全成本保额补充保险、小麦种植保险、杂交水稻制种保险、油菜、玉米种植保险等中央财政补贴险种,对其规定的中央、省补贴之外的保费由县财政全额补贴。

4、关于示范畈建设补贴对区域内纳入示范畈建设的农户,其种植的水稻、旱粮不受规模种植起补面积的限制,按实际种植面积,农业部门根据当年种植情况确定补助标准,每亩不高于800元。与规模种植补贴不重复享受。

四、解读机关和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梁丽梅

咨询方式:0578-8808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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