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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429_x/2022-19394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12-15
文号: 松农发〔2022〕172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SYD65—2022— 0007
有效性: 有效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松阳县粮油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

时间: 2022-12-21 10:07:32 来源: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 潘清青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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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22/12/21/art_1229567258_2454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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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粮食产能,提高粮食生产效益,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粮油生产扶持政策通知如下:

一、规模种植补贴

2022年稻麦规模种粮补贴起补面积为20亩,2023年起稻麦规模种粮补贴面积以当年省补政策面积要求为准。稻麦规模种粮补贴在全面落实当年省级政策的基础上,增加每亩100元/亩的县级配套政策。再生稻第二季按实际收割面积参照当年省级政策补助标准执行。旱粮、油菜规模种植补贴政策以当年的省级补助政策标准执行。2023起,在地力培育抚育期的项目,不重复享受规模种粮补贴。

二、粮食生产贷款贴息补贴

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以当年的省级补助政策标准执行。

三、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补贴

为农户提供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服务的本县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根据服务机具上安装的农机北斗作业监测终端测出的作业面积,给予每亩100元“以奖代补”补助;对为散户提供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服务,服务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给予每亩50元“以奖代补”补助。对被农业农村部门认定为规范化统防统治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给予2万元“以奖代补”补助。

四、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

继续实施粮食生产政策性保险,包括水稻种植保险、水稻完全成本保额补充保险、小麦种植保险、杂交水稻制种保险、油菜、玉米种植保险等中央财政补贴险种,对其规定的中央、省补贴之外的保费由县财政全额补贴。

五、示范畈建设补贴

对区域内纳入示范畈建设的农户,其种植的水稻、旱粮不受规模种植起补面积的限制,按实际种植面积,农业部门根据当年种植情况确定补助标准,每亩不高于800元。与规模种植补贴不重复享受。

六、其他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9日起施行,有关奖补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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