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委员提案答复表
提案人 | 陈金富、包火旺 | 提案号 | 第88号 | ||||
提案案由: 关于我县茶产业发展和提升产业链建设的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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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陈金富、包火旺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我县茶产业发展和提升产业链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县政府交我单位承办。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县政府将该提案交我单位承办后,4月24日我局召集相关科室将提案进行了交办,由茶叶产业发展中心办理。接到交办件后,茶叶产业发展中心相关工作人员马上与提案委员进行电话交流协商。4月28日,由我局分管领导赵锋牵头,和提案人进行面对面协商交流, 并就委员提出的需求,与协办单位沟通,力求把工作做细做全。 二、办理意见 (一)关于“大力支持松阳茶叶质量提升”方面 自县委十届十次全会提出打造“中国有机茶乡”以来,我县积极开展有机茶基地建设,以“有机”引领茶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2021年建成有机茶园面积1070亩,有机转换茶园面积2353.5亩。建立1个有机茶基地示范样板和2个有机茶加工示范样板。全县9.8万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顺利通过复审。以政策激励企业申请SC认证。按照《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松阳茶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全国茶产业强县的若干意见><松阳县推进茶产业转型升级扶持办法>的通知》(松委办发〔2018〕10号)(以下简称“茶产业转型升级扶持办法”)规定:执行加工生产准入制度。首次通过SC认证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复审通过SC认证的一次性奖励2 万元;对入住茶叶加工园(小区)的企业,达到SC取证要求并取证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2021年共兑现4家企业加工生产准入奖励资金16万元。 (二)关于“县委、县政府加大扶持茶龙头企业建设”方面 我县鼓励茶厂改造提升。按照《茶产业转型升级扶持办法》规定:改造提升达到省示范茶厂标准并在生产车间设置隔离参观通道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达到省标准化名茶厂标准并在生产车间设置隔离参观通道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入住茶叶加工园(小区)的企业,达到省示范茶厂标准并在生产车间设置隔离参观通道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达到省标准化名茶厂标准并在生产车间设置隔离参观通道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关于“建立‘松阳银猴’和‘松阳香茶’宣传推广力度,提升品牌知名度”方面 我县通过政策激励、平台搭建、宣传推介等方式来提升松阳茶品牌知名度。按照《茶产业转型升级扶持办法》开展产业政策兑现,通过政策激励累计建成省外松阳茶品牌营销店151家,形成以区域公用品牌背书、以企业品牌为市场主体的“母子品牌”双品牌的运营模式企业6家。连续15年成功举办中国(国际)茶商大会,作为茶事合作和茶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该活动入选“中国茶事样板十佳”,成为“浙江省最具影响力十大农事节庆”之一。积极参加外地举办的展示、展销等各类茶事活动,提升品牌知晓率。共组织11家企业分别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2021年浙江(青岛)绿茶博览会,展会期间宣传推介松阳茶品牌及其产品。2022年松阳银猴品牌价值28.13亿元,全市第一,全省第六;松阳香茶申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生态农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松政办发〔2020〕3号)推进品牌建设。经许可规范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产品)”或“集体商标”+“企业商标”推广销售松阳农产品品牌的企业,于前三年每年给予奖励1万元;产品包装按大包装、小包装分别给予包装印制发票额度50%的补助,每个生产经营主体每年包装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2021年共兑现6家企业加工生产准入奖励资金36万元。 感谢你们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 ||||||
承办负责人 | 吴 剑 | 承办人 | 钱园凤 | ||||
联系电话 | 0578-8062791 |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