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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委员提案答复表
答复类别:B类
提案人 | 占强运 | 提案号 | 164号 | ||||
提案案由:关于优化方式,解决公务出差报销烦心事的建议 | |||||||
答
复
内
容 | 占强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方式,解决公务出差报销烦心事的建 议》,由我单位承办。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过程 5月30日,我局分管领导刘青华、总会计师周志金和经办 人员在松阳一中行政楼会议室开展面商工作,充分沟通了解委 员提出建议的具体想法和要求。 二、提案办理意见 (一)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 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7〕29号)中文件精神,仅对实行短途出差交通费包干试点的市县对设区市域范围内及毗邻县(市)可试行城市间交通费包干政策。 (二)丽水市范围内因公出差,可按差旅费规定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乘坐公务车或公路客运班车,以其他交通工具代替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按照差旅费规定公共交通相应等级票据试行包干政策。 (三)《松阳县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的补充通知》(松财行(2015)64号)文件中明确:因公县内出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交通费凭据报销。严格控制因公县内出差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以外的其他交通工具,确因工作需要,先经单位领导书面批准,可参照公路客运班车票价报销。 下步,将与纪委、审计局沟通在丽水市区域内以及毗邻县 (市)公务出差的各县(市)城市间交通费试行包干政策相关事项,计划于7月发文调整差旅费相关政策。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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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负责人 | 刘青华 | 承办人 | 叶灵英 | ||||
联系电话 | 13967086946 |
松阳县财政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