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县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监测)工作的通知》(松农发〔2022〕176号)精神,经乡镇(街道)推荐初审,并报我局组织专家审查评审,拟认定松阳县源茗春有机茶专业合作社、松阳县江南胜世茶叶专业合作社等2家合作社为县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12月28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公示单位反映。
公示联系科室和联系电话: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8064096。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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