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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松阳县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公示

时间:2022-12-21 14:24:11 来源: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责任编辑:点击数:

根据《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县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监测)工作的通知》(松农发〔2022〕176号)精神,经乡镇(街道)推荐初审,并报我局组织专家审查评审,拟认定松阳县源茗春有机茶专业合作社、松阳县江南胜世茶叶专业合作社等2家合作社为县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12月28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公示单位反映。

公示联系科室和联系电话: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8064096。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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