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公安局护企优商十五项举措
索引号: 00266403_8/2022-19318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2-12-15 14:52:24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一、深化改革创新,推进优质服务惠企

1.建立“11087”为企警务服务中心。全面梳理公安政务服务事项,整合网上审批、预警防范、案例分析、问题解答、自助查询、政策法规发布等涉企服务资源。在“松阳警方”公众号上开设为企服务专区,线下建设“11087”为企服务站点,实行“项目警官制”。落实专门机构、明确专门力量、设置专门窗口、建立专门机制,统一汇聚企业诉求,集中会办督办,使企业和企业家感受到公安为企服务24小时不缺位。

2.强化通行秩序管理,落实防疫检查安全保畅。根据省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出口防疫检查安全保畅工作的通知》,加强与县疫情指挥部的沟通协调,推动落实优化站点设置、规范组织查验、强化力量配备和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提升检查能力和检验效率,做好防疫物资、重要生产物资、群众生活物资等“绿色通道”通行保障。

3.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高效便捷营商环境。逐步实现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全国通办”“全程网办”“延期办理”等涉及交管、网络安全管理、禁毒、治安、人口、出入境、监管等7方面50项惠企举措,全面提升公安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给在松经商、务工人员更好办事体验。

4.优化“绿色通道”,有序推进出(国)境服务。对出(国)境参加防疫抗疫、医疗救助、运送救灾物资、运输生产生活物资,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及组织劳务派遣、就业,从事商务、科研学术交流活动,就医、照顾探望危重病人、处理亲属丧事等有正常合理、紧急必要出境事由的,出入境部门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服务。

二、坚持公平公正,推进规范执法安企

5.规范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加强常态化监督管理,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犯罪嫌疑人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规范办理刑事案件适用资金冻结措施的若干规定》,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注意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对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企业财产,尽快进行审查,及时纠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企业及企业所有者、实际控制人、股东、经营管理人员等资金账户开展“查扣冻”的,一律实行提级审批,严格审查“查扣冻”的合法性、必要性。

6.开展涉企经济犯罪“挂案”专项治理行动。贯彻落实《关于预防和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的若干规定》,积极开展案件调查取证工作,提高执法效能,普通涉企案件应当在立案后6个月内侦查终结,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原则上在立案后12个月内侦查终结,符合撤案或移送起诉条件的,应及时撤案或移送起诉,对涉企经济犯罪“挂案”开展集中清理,12月底前实现“挂案”清理率达到100%。

7.依法准确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要根据案件情况把握方式方法,注重保障企业的合法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严格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对企业主要经营人员、实际控制人采取人身强制措施前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开展羁押必要性动态评估。审慎办理具有罚没收益的案件,严禁以上网追逃、限制人身自由相要挟,迫使企业或企业主要经营人员主动“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形式逐利执法。

8.规范异地公安机关协查涉松企业行为。外地(包括市内跨区县)公安机关办理涉企犯罪案件的来松(县、市、区)协作工作,其委托请求一律由局合成作战中心受理登记,并报相应部门审核同意后配合协作。对松阳本地企业及其经营者、高管、专业人才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一律严格审查法律手续并报告局主要领导同意,协作情况及时反馈县局相关部门。

9.规范涉企检查监管活动。全面梳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和治安、网安、禁毒、交警等警种日常涉企执法监管事项,采取减少、免除现场执法检查,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正面激励措施,实行分类、差异化管理,优化执法方式,让执法检查更精准、有效,从而帮助企业有序开展生产经营。

三、加强部门协作,推进风险防控保企

10.强化企业内外风险防范培训。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税务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部门,充分发动本地专家学者、专业人才、企业骨干等力量,针对本地重点企业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等自主培训,通过点面结合、分级落实,积极响应“百千万培训计划”,实实在在提升企业管理人员预防内部职务犯罪、防控外部经济犯罪侵害的能力。

11.强化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利用党委政府建立的各种矛盾纠纷处置机制和平台,会同司法、属地乡镇等主动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隐患,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化解矛盾,避免恶性案件发生,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四、聚焦打击主业,推进严打犯罪护企

12.完善涉企犯罪案件线索受立案机制。畅通警企沟通渠道,建立完善警企协助制度,发挥好为企警务服务站、驻企公安联络室等作用,广泛征集案件线索。对于企业及企业人员报案、举报、控告的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线索,一律落实“首接责任制”,24小时内完成受案审查,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3日内完成受案审查。对因受立案不规范、不及时引发的信访、投诉,一律进行溯源核查,倒查追责。

13.依法侦办涉企经济犯罪案件。持续组织开展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经济犯罪的“护航2022”专项行动,依法办理串通投标、商业贿赂、合同诈骗、非法经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犯罪行为以及公司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收受贿赂等犯罪行为。落实领导包案、挂牌督办、专案侦办等办案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等“三个规定”。快侦快办快破,全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4.健全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机制。以我县上市公司、知名地理证明商标、老字号商标等为重点,健全完善以犯罪线索主动侦测、企业诉求快速回应、侵权产业穿透打击为主要功能的浙商品牌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商业秘密侵权风险评估,最大程度减小企业犯罪风险隐患。

15.严打侵害企业的刑事犯罪活动。结合深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打击行动,严厉打击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的“行霸”“业霸”等黑恶势力,严厉打击恶意阻工、寻衅滋事、强揽工程等影响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健康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认真研究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四大行业领域违法犯罪新情况、新问题,以“钱潮”系列统一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聚众斗殴、暴力讨债、强迫交易等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办理故意伤害、绑架、非法拘禁等侵害企业经营者人身权利,以及抢劫、盗窃、诈骗、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侵害企业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