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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市民:
松阳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象溪1号商住出让地块项目部位于象溪1号商住出让地块附近,用地面积3666.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38.2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97.17平方米,建筑高度6米,详见附图。根据《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临时用地红线及方案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对本项目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持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于公示期内可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11日
公示方式和地点:
1、网上公示:松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2、现场公示:项目现场附近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信件寄往“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长虹东路2号
邮编:323400,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78-8803937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1日
临时用地红线图:
总平面图:
项目区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