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22-18985     发布机构: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1-30 10: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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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防治松材线虫病,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出台《松阳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订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我县是全国松材线虫病发生的重型疫区之一,为落实中央、省市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的目标、任务,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防治方针,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实现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双下降”,结合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实际情况,并充分参考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起草修订了《方案》,进一步细化了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强化了防治成效的结果运用和规范化管理要求。

二、《方案》出台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1、《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

2、《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林生发〔2021〕58号)

3、《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林生发〔2021〕30号)

4、《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号)

5、《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林生发〔2019〕55号)

6、《浙江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林绿〔2021〕77号)

7、《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林生发〔2022〕94号)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目标与任务、疫情防治、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与任务

1.总体目标。实现2023年度通过防治病枯死松树下降率达到30%,发生面积下降率达到15%;2023年拟拔除枫坪疫点;2024年拟拔除安民疫点,并力争拔除玉岩疫点。。

2.年度目标。2022-2023年度目标。在10月底完成全县域范围内疫情普查。在2023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病枯死木清理除治任务,落实监管、验收、疫木运输、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确保疫木除治成效。下年度病枯死松树下降率达到30%,发生面积下降15%。完成药物注干20万支、不少于10万株松树的注射,化学防治松褐天牛等林业有害生物40000亩次以上,增设松褐天牛诱捕器200只。实施生态补植修复3000亩,主动改造6000亩。创建药物综合防治示范点2个面积600亩。开展药物防治综合试验,完成试验面积2000亩。

(二)疫情防治


1、防治区划分。按照疫情发生情况划分全县19个乡镇街道、2个国有林场为重型疫情区、中型疫情区、轻型疫情区,做好分类分策防治。

2、主要防治措施。开展疫情监测普查、病枯死松木除治、疫木全闭环监管控制、药物注干及喷药防治、生态补植修复和主动改造等措施提高防治成效。

(三)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质量验收分为乡级验收和县级验收。乡级验收以山场小班为单位,按照“清理一片、验收一片,合格一片、 再继续一片”的原则开展清理山场小班验收。县级验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第三方中介组织开展,以“人工+无人机+穿越机”模式进行数字化验收,即面上验收采用无人机,原人工验收改为由“穿越机”为主的高清视角在林间穿梭进行验收,从而实现全部小班精准化质量验收,达到验收更及时、更高效的目的。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1月中旬前完成),县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部署防治工作,并与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签订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责任书

2、集中除治阶段(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完成《方案》明确的年度目标。

3、验收整改阶段(2023年3月至4月),各乡镇(街道)对乡级验收山场小班组织“回头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枯死疫木清理、运输、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完成问题整改和病枯死木清理防治检查,督促除治厂完成疫木处置,组织开展喷杀药物采购和春季疫情普查。

4、验收整改阶段(2023年3月至4月),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检查评估,迎接省、市疫木清理除治情况检查。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检查评估,迎接省、市疫木清理除治情况检查。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考核评估和总结,整理完善相关资料并归档。

5、常年清理阶段(2023年5月至9月),县域范围内此阶段陆续死亡的松木由乡镇(街道)组织的专业除治队伍实行清理,标准同集中式清理。清理株数计入当年秋季普查数据。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结合林长制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的松材线虫病防控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成立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具体分管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明确各行政村的网格员和专业除治队伍负责人。

2、强化机制保障。县政府在集中除治期间,按林长制工作要求,对各乡镇(街道)实行周通报制度,对连续3次排名末位的乡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将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列入各乡镇(街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3、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将松材线虫病防治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县政府对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按考核评价得分拨付除治工作经费。拟拔除疫点乡镇按实际金额保障。

4、强化技术保障。县、乡两级按工作职责组织开展相关人员松材线虫病防治业务技术培训,提升科学防治水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业除治队伍上山作业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业务技术培训。成立技术指导服务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经常性的开展全县技术指导服务。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四、《方案》有哪些重要的变化?

(一)调整了补助结算方式。

之前的政策:按进厂除治重量和高山远山就地焚烧两种补助政策。

现在的政策:疫木除治计量统一以进厂过磅重量为基数,结合质量验收得分比例、绩效杠杆奖励方式以及运用数字森防上传数据为参考进行财政补助结算。

(二)调整了验收方式。

之前的政策:以人验收随机抽查一定比例的方式验收。

现在的政策:采用“云验收+人工验收”的方法,以无人机、穿梭机为主对除治山场全覆盖多频次验收和人工随机抽查一定比例的方式进行。。

(三)调整了除治采伐队伍选择及监管要求。

之前的政策:对除治采伐队伍没有要求。

现在的政策:要求除治采伐队伍以公司以法人的形式向乡镇街道承包除治工作,严禁层层转包。对采伐队人员实名制管理,承包除治公司需提供采伐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及采伐人员的务工协议(或合同)、人身意外保险,并设立农民工工资资金专户后方可上山作业。

(四)调整了乡镇奖励工作经费。

之前的政策:对除治质量较好的乡镇按重型疫情区、中型疫情区、轻型疫情区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工作经费。

现在的政策:鉴于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已纳入县里对各乡镇街道的年度考核内容,不再单独设考核奖励。

(五)调整了定点疫木处理企业监管要求。

之前的政策:未落实。

现在的政策:对定点疫木处理企业派驻专职监管员,对松疫木进厂进行全面监管,发现有违规收购疫木行为的,给予暂停加工厂收购疫木处罚。同时,进一步规范加工厂管理,实行指标收购疫木,按时上缴疫木处置款。

(六)调整了疫木除治补助标准。

之前的政策:对除治进厂疫木和高山远山就地焚烧疫木按500元/吨补助清理经费。

现在的政策:清理经费以进厂除治疫木重量为基数,以除治质量得分为依据,以“数字森防”上传除治重量为参考,鼓励疫木下山,实行分级绩效杆杠机制。

集中除治期内按进厂疫木重量(含枝桠材)核算清理经费,清理经费由财政补助700元/吨(包含进厂疫木处置款450元/吨)。历年疫木、非法采伐的活松木、工程项目合法审批采伐的活松木、火烧迹地等松木和其他树木不计入财政补助结算重量。

县级验收覆盖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每个疫木除治承包队,验收结果分别运用,实行分级绩效杆杠机制结算。疫木除治承包方对所承包区域通过县级验收得分90分(含)以上的全额拨付清理经费,并以进厂疫木重量(含枝桠材)为基数增加绩效清理经费400元/吨;90分至70(含)分按得分率拨付清理经费,不享受绩效清理经费;70分以下不拨付清理经费,不享受绩效清理经费。

五、解读机关和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蔡伟飞

咨询方式:0578-8810373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黑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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