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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松 阳 县 财 政 局 |
松农发〔2022〕1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机发〔2021〕3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33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4号)、《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松阳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松农发〔2021〕144号)等文件要求,我县申请结算的202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第七批60户农户(合作社)所购机具补贴资金已核查完毕,现决定进行资金结算拨付。
202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第七批结算补贴机具共148台(套),购置机具总额274.365万元,享受财政补贴资金63.645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62.045万元、省级补贴资金0.96万元、县级补贴资金0.64万元。补贴资金从“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科目支出,通过乡镇公共服务平台直接发放到农户(合作社)提供的个人账户。
附件:松阳县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第七批补贴资金结算汇总表松阳县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第七批补贴资金结算汇总表.xls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