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巡察政治责任 提升巡察监督实效
文章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16 11:51:2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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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委书记 胡海峰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器”。这一重大部署,为做好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省委《关于市、县(市、区)党委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等新部署新要求,扛起巡察政治责任,坚守巡察政治定位,持续提升巡察监督实效。

坚持主动履职不懈怠。抓好巡察工作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是领导干部的使命所系、职责所在。作为市委书记,要带头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以最强执行力把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注重发挥头雁效应,自觉把巡察作为“书记工程”来抓,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注重发挥组织优势,进一步完善市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定期传达学习、听取汇报、研究重要事项制度;积极发挥党委班子其他成员的作用,推动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责任,不断提升领导小组履职水平。注重发挥督导作用,把开展指导督导作为层层压实责任、整体提升巡察质量的重要途径,持续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传导。

坚持狠抓落实不松劲。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巡察的根本任务,突出加强对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丽水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高站位统筹谋划,坚持长远谋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把巡察工作五年规划与巡察年度计划紧密衔接配套起来,使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有权威、真管用、真落实。精细化组织实施,做深做实巡察工作,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在轮次、板块和对象安排上周密部署,做好常规巡察的同时,有针对性地穿插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巡察“回头看”。部署开展“保生态、护正气”专项巡察,全力打造自然生态绿水青山和政治生态绿水青山。加大对县(市、区)处级领导担任“一把手”的部门单位,以及经济体量大、综合影响力强的开发区、中心镇(街道)等提级巡察力度。规范化操作落实,把规范化作为重要基础性任务来抓,建立健全巡察工作制度体系,注重提高制度执行力。专业化力量保障,强化巡察机构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巡察干部教育、培训、考评、激励、保障、监督机制,全力打造过硬的巡察铁军。

坚持守正创新不止步。中央和省委反复强调,要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统筹抓好上下联动和横向贯通,充分发挥市级巡察机构在省域上下联动中承上启下的作用,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格局。着力打造上下联动监督品牌,完善巡视巡察联动路径,深化“接力式”“同步式”“对口式”联动;加强市域统筹,深化“推磨式”交叉巡察等特色经验做法,做到谋划部署、组织实施、成果运用等一体联动。着力打造监督贯通融合品牌,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促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等监督力量的有效贯通,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尖兵”和“前哨”作用。着力打造巡察整改监督品牌,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全过程监督链条,完善责任压实、督查督办、审核评估、问责倒逼、巩固深化等机制,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