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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松 阳 县 财 政 局 |
象溪镇人民政府、玉岩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5号)、《松阳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关于要求拨付松阳县玉岩镇洋坑村村庄整治绿化美化工程项目资金的情况说明》等文件,经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度象溪镇人民政府(二期安置小区)变配电工程(电气)项目资金7.94565万元、象溪镇靖居安置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道路工程项目资金36.6886万元下达至象溪镇人民政府,将玉岩镇洋坑村村庄整治绿化美化工程项目资金44.8494万元下达至玉岩镇人民政府,请你们遵照文件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附件:1.区域协调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资金分配表
2.关于象溪镇二期安置小区和靖居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申请的报告、关于要求拨付松阳县玉岩镇洋坑村村庄整治绿化美化工程项目资金的情况说明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印发 |
附件1
区域协调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资金分配表
序号 | 乡镇 | 项目名称 | 本次分配 (万元) |
1 | 象溪镇 | 二期安置小区变配电工程(电气)项目 | 7.94565 |
2 | 象溪镇 | 靖居安置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道路工程项目 | 36.6886 |
3 | 玉岩镇 | 洋坑村村庄整治绿化美化工程项目 | 44.8494 |
合计 | 89.48365 |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