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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松阳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传统村落业态培育补助资金公示

时间:2022-10-24 10:08:00 来源:松阳县名城古村老屋办 作者: 责任编辑:点击数:

根据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报《松阳县2020-2022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申报方案》的报告(松政〔2020〕10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56号)、《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优秀传统建筑修缮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松委办发〔2019〕45号)等文件精神,现对已完工并通过验收符合拨付补助资金条件的三都乡里庄村路下1号民居等5幢文物建筑修缮项目进行补助,现将拟发放119.464592万元补助资金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30日。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办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办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松阳县名城古村老屋办

联系电话:0578—8815065

附件:附件1松阳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传统村落业态培育补助资金公示清单.docx

附件2平面图.docx

松阳县名城古村老屋办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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