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结合我县实际,出台《加强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订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稳中向好,但是当前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依然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比如:蔬菜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禽蛋禁用药物使用、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问题依然一定程度存在,这与我们当前基层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密切相关。我县19个乡镇,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共20人左右,且多数为兼职人员,平均每个乡镇仅为1人或2人,乡镇基层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不相匹配的问题比较突出。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监管力量的配备,推动网格化、规范化、精准化管理,制定《加强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
二、《方案》出台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1、《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农质发〔2021〕7号)
2、《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农质发〔2022〕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办法》涉及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网格体系、监管职责、管理机制等三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关于网格体系:按照“范围清晰、管理便捷、全面覆盖〞的原则,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构建以农安监管员和协管员为主,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内控员为补充的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体系。农安监管员和协管员在日常工作中要佩戴统一标识;乡镇(街道)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必须公示网格化管理图;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在醒目位置应公示主体基本情况、农安监管员和协管员、质量安全责任人及质量安全承诺书,张贴禁限用农药兽药名录等信息。
2、关于监管职责:乡镇(街道)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本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家庭农场及其他具有一定规模农产品生产者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名录,统一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湖平台,制定年度日常巡查计划,明确农安监管员和协管员工作职责。主体质量内控员职责由农安监管员负责指导主体进行落实。
3、关于管理机制:出台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农安监管员和协管员等管理制度;建立问题会商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乡镇(街道)制定更为具体的日常巡查工作制度,建立清晰的日常巡查工作清单,构建日常巡查与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衔接机制,突出问题处置与案件查办;建立健全信息传递机制和渠道,适时可将重点工作事项纳入“基层治理四平台”管理。
四、解读机关和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胡小丫
咨询方式:0578-8063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