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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松阳县财政局 |
各有关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松阳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松政函〔2020〕162号)、《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松政办发 〔2021〕9号)等文件精神,经前期申报、综合论证、实地踏勘等程序,拟将规模蛋鸡育雏数字化系统建设项目、秀丽谷生态农业数字调控中心建设项目列为2022年度乡村产业数字化项目建设计划,拟安排补助资金共计80万元,现将项目建设及资金分配计划予以下达(详见附件)。
请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财务管理,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使用单独建账,独立核算,项目完成后及时做好总结,并通过县审计局协审单位进行专项审计,接受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等事宜。
附件:2022年度乡村产业数字化项目建设及资金分配计划表附件:2022年度乡村产业数字化项目建设计划及资金分配计划表.wps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2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