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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县公安局治安 管理行政执法办案情况的审议意见 (2021年12月15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67次主任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22-01-07 15:07:42  作者:  责任编辑:松阳人大点击数:

 县公安局:

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67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常委会行政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行政执法办案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公安局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能力逐步提高,执法办案基本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办案质量总体情况良好,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治安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发生。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纳入普法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执法原则,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重视执法的预警工作,加大与治安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法治观念,努力预防和减少社会治安违法行为的发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夯实执法基础,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好各项从优待警政策,加大对基层派出所人、财、物的投入,改善执法条件。着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升“雪亮”工程的覆盖面并加强维护管理;不断探索和完善警民联防制度,努力降低发案率;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联合执法和案件移送机制。通过人防、技防、物防,形成强大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加强民警职业道德和执法业务的教育培训,从严治警,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依法办案,既要防止不作为,又要防止简单化乱作为。要重视法律文书的规范制作工作,增强处罚决定书的说理性,提升情节认定法律适用的准确性,避免案件处理重现象的发生。要充分发挥案件集体讨论与法制审查的作用,认真细致研判分析案情、证据等与案件处理相关的事项,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提高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上意见,请结合县人大常委会行政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行政执法办案情况的报告》,认真研究处理,并在六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

 

附:关于检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行政执法办案情况的报告    

 

 

                     松阳县人大常委会

                                 20211215

 

 

 


关于检查公安治安管理行政执法办案

情况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行政执法检查组

 

县人大常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法治松阳”建设。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今年9月,法制监察和司法工委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阙晓明带领下,组织法律专业人员、县人大代表,对县公安局治安管理行政执法办案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重点对县公安局2019年以来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采取执法部门自查与检查组抽查案卷和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组先后赴古市镇、玉岩镇、枫坪乡等地调研座谈,走访了相关单位,检查组还专门听取了县公安局的自查报告,抽查案卷20余件,并就查阅案卷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向该局进行了反馈。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案件办案质量基本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县公安局的行政执法办案质量总体情况较好。20191月至202110月,共办结适用普通程序处理行政处罚案件771件,处罚人数1471人,其中治安拘留644人,拘留并罚款267人,罚款546人,警告14人。全县不服治安处罚裁决提起行政复议6起,提起诉讼的案件10起,均得到维持。从检查情况来看,该局所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基本符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案卷装订规范等执法办案要求,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亟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重视和解决。

二、行政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宣传不够广泛深入。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部与广大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自2006年实施以来,至今近有15年时间。公安机关虽然加强了内部的学习培训,但面向社会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广度和深度还不够,针对性不强。目前仍有相当比例的群众对该法律具体内容知之不多,自觉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执法基础相对薄弱。一是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多数乡镇派出所民警既要承担繁重的警务工作,又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警力不足的矛盾突出,一定程度影响了执法质量。二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仍需加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仍处初期阶段,对各类科技技术应用还有待加强,部分景区、社区街道、居民区的重要路段无监控设施,雪亮工程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严格执法还需进一步加强。一是法律适用、裁量权行使需要进一步规范。个别民警在办理同一案件时,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尺度把握不一致,存在畸重现象;有的案件在情节轻重上把握不够,影响了法律适用精准。二是民警素质有待提高。少数民警的大局意识、程序意识和服务意识有待强,在执法中还存在一些畏难思想,没有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个别民警对执法办案的严格程序掌握不够,该履职而不作为的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三是法律文书制作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处罚决定书说理性有所欠缺,对从轻或从重处罚的情形缺乏必要的说理;个别案件询问笔录当事人年龄记录有误;格式化文书灵活运用不够,罚没票据开具不够规范。

三、建议意见

为保障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提高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松阳”建设,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工作提出如下建议意见:

(一)提高全法治意识防范社会治安违法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结合日常治安管理和执法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相关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教育防范工作,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遵法守法的观念,努力预防和减少社会治安违法行为的发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夯实执法基础,提高办案能力要进一步在警力、经费、装备上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充实,不断加强基层警务设施建设,逐步改善执法条件,使有限的警力、经费在社会治安管理和防范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要进一步深推科技手段防控,打造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雪亮工程落实到位并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治安监控的效能和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民警的执法业务培训,加深对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立法精神的理解,提高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水平。要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牢固树立人权意识、服务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依法办案,既要防止不作为,又要防止简单化乱作为。要重视法律文书的规范制作工作,增强处罚决定书的说理性,提升情节认定法律适用的准确性,避免案件处理重现象的发生。要充分发挥案件集体讨论与法制审查的作用,认真细致研判分析案情、证据等与案件处理相关的事项,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提高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抄送: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县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 

松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12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