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玉岩镇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77070943_8/2021-16373     发布机构: 玉岩镇     发布时间: 2022-01-06 16:22:48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玉政〔202161号

 

松阳县玉岩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玉岩镇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各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全镇应急治 理能力,现将《玉岩镇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玉岩镇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计划

                              

                    松阳县玉岩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20日

抄送:县应急管理局

玉岩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120日印发

 

附件:

玉岩镇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 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委办发〔2020〕 27 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应急 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丽委办发〔2021〕2 号)及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松委办发〔2021〕27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的

充分认识加强应急管理能力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牢牢把握省、市、县相继出台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利契机,深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职责体系、防控体系、救援体系、保障体系建设,推动我县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提升全基层应急治理能力。

二、主要内容

  (一)健全指挥管理架构

1.建立玉岩镇应急管理委员会。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党委副书记担任常务副主任,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主任,下设办公室由副书记兼办公室主任,起统一协调作用。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及应急管理站

2.明确应急管理分管领导。党委副书记担任应急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明晰副职领导应急管理工作职责边界,分管行业领域的副职领导负责日常监管和防治工作,分管应急管理的副职领导牵头负责应急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3.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采取挂牌形式设立应急管理,配备不少于 2名专职、 2名辅助应急管理人员,人员内部调剂,明确工作职责,实行实体化运作。

4.建立村级应急管理组织。建立行政村应急指挥工作小组,由书记担任主要负责人,应急管理员、护林员、山塘水库巡查员、网格员等任成员,进一步提升村级应急管理能力。全所有行政村在党员干部或责任心强、忠诚可靠、敢于负责的村民中择优选配 1 名应急管理员,负责村应急管理具体工作落实,明确职责任务,具体劳务报酬标准待确定后再行公布。

(二)完善防控工作机制

1.加强风险会商研判。每月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和趋势预测,研判辖区风险形势,形成风险清单。加强事前检查、事中巡查、事后复查,动态更新、管理灾害风险隐患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并实行动态销号。

    2.完善人员转移机制。建立辖区危险区域人员分级分类转移指导清单,按照预报灾害来临前 6 小时转移到位的要求,做到提前转移、精准转移。严格落实防汛责任人 100%到岗履职、危险区域人员 100%撤离、危旧房屋和户外施工人员 100%转移、转移人员回流前 100%评估的“四个 100%”要求。

3.加强防灾责任人抽查。在重点时段,每天对各村开展防汛、防火等相关责任人履职情况开展抽查,抽查情况要及时通报公布,履职情况要与劳务报酬挂钩,对长期履职不到位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响应期间基层责任人员到岗规范履职。

(三)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1.加强综合性救援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有关队伍人员、装备、制度等建设标准,2021年年底前建成“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提高辖区应急处置能力。

 2.建立村级应急突击队伍。全14个行政村结合各村实际,从党员、青年志愿者等人员中挑选组建 1 支 15-30 人的应急突击队,明确职责任务,开展抢险救灾、先期处置、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秩序、物资发放、协助做好善后处置等工作。

    3.加强可视化指挥调度。依托综合信息指挥室,贯通县、乡(街道)两级可视化指挥系统。配备移动单兵由县应急管理局于 11 月底前统一完成采购配发

4.积极开展应急培训演练。编制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切实加强业务能力培训针对辖区内潜在的矿山、防汛抗旱、森林消防、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事故灾害特点编制抢险救援应急行动方案,定期进行救援演练,着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四)强化应急保障能力 

1.加快避灾安置场所建设。按照标准要求开展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工作,进一步细化时间节点,2022 年底,全镇14个行政村村级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建成率达到 90%以上。

2.开展预案修订和演练。及时修订各类应急预案,细化成实 用操作手册,确保预案实效性。每年开展 1 次以上综合性或重点灾种应急预案演练,村级防灾演练每年不少于 1次,达到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目的。

    3.加强物资装备和经费保障。进一步保障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装备经费,各行政村应急装备按“5+X”标准配备,实现卫星电话、应急发电机(应急电源配到自然村)、排水泵、微型消防站、手持 扩音器配备到每个村;有森林消防任务的村逐步配备森林防灭火设施。

    三、工作要求

加强、村两级应急能力建设是落实新发展理念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重要工作,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行政村、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担负起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认真安排,深入实施。计划中各项工作除有明确时间外,均要求在 12 月底前完成。请各行政村、各单位妥善安排,按时完成,确保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