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79_4/2022-13497     发布机构: 水南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 2022-01-06 15:36:44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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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

为认真吸取云和县“2·13”较大火灾及近期省内外亡人火

灾事故教训,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合用场所火灾隐患,并通过建立

长效机制不断规范该类场所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

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松阳县合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松政办发〔2021〕16号)的文件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深入开展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房屋产

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政府属地管理

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长

效工作机制,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二、专项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沿街店面、村(居)民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性场所

(二)整治重点

沿街店面是否违规住人;居住场所与生产、存储、经营场所

是否防火分隔到位;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楼梯间是否堆放可燃物;

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及充电;燃气和电气设备使用是否规范;群众消防安全常识是否掌握。

三、工作任务

结合我街道实际,采取宣传教育劝离、联合执法拆除等工作方式,把解决住人问题为中心目标,以“五项要求”为重点:电气线路要套管敷设保护到位;燃气灶具要及时搬离;电动自行车要在室外停放、充电;灭火器要配备到位;独立式烟感报警器要安装到位,坚决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发生。重点落实以下工作任务:

(一)开展合用场所排查摸底行动。各村、社区要发动基层网格员、志愿者等队伍,对本辖区内的合用场所进行排查,重点掌握经营的村民自建房、多层或高层底层的商铺、单层小门面三类场所的底数,根据“下店上住、前店后住、夹层住人”三种住人形式,掌握全街道合用场所的住人情况。

(二)开展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攻坚行动。各村、社区要组织开展清理合用场所在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的行为,推进合用场所门窗上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拆除工作,督促商铺门面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必须使用防火隔墙、防火门等进行完整分隔。

(三)开展电气燃气专项整治行动。各村、社区要督促合用场所负责人对电气线路、燃气管线自有部分开展全面自查。合用场所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燃气管线的情况要及时督促改正;要督促房东在室外安全区域设置集中充电桩用于车辆集中停放、充电使用,在楼梯间首层、安全出口等明显位置要张贴禁停标志,同时要督促网格员等队伍加大日常入户走访宣传力度,以案说理,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提醒商户、住户切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室内或充电;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要督促其搬离或将该部位采用防火门、窗的形式与其他营业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建议安装智能化用电监测设备、燃气泄漏报警等装置。

(四)开展控制使用、储存易燃可燃材料物品清理行动。各村、社区着重对室内装修材料进行检查,对不符合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地方要督促整改。同时对场所内违规存放烟花爆竹、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符合条件的专营场所除外)。

(五)开展消防器材设施增配行动。各村、社区要督促合用场所至少配备 2 具4Kg干粉灭火器,并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人员密集或流动性大的合用场所要提高消防安全防控等级。督促其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装置,提升预警能力。、

(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进店铺活动。各村、社区要发动基层网格员、志愿者等队伍加大对合用场所的消防宣传力度,通过身边的典型火灾事故案例,让商户、住户认识到火灾危险性。推广使用浙江消防蓝码平台,引导合用场所负责人和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提升处置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吸取云和县“2·13”较大火灾事故教训,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统分结合、上下联动、纵横交错”的工作原则,采取“一场所一对策”措施,认真扎实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排查检查全面彻底,切实消除合用场所火灾隐患。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对本辖区内所有符合要求的房屋开展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工作开展期间,水南街道纪工委将开展工作督查,对工作推进缓慢、问题整改不及时等情况的将予以通报。对发生有影响火灾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对各村、社区年度消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

松阳县人民政府水南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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