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之年,对县域综合行政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1年,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县委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县法治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紧扣“综合行政执法高质量发展”这一条主线,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全力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全局法治政府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2021年,全局累计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108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968起,同比增长456.32%,总数居全市第四,人均案件办理量位居全市前列;简易程序案件140起,同比增长60.92%。全年共处罚金587.07万元,同比增长540.65%;行政复议案件3件,确认违法1件,行政诉讼0件。本年度1份案卷被评为全市优秀案卷,4名执法人员被市县评为优秀办案能手,2例执法案例被省指导办录用为省级教科书式执法案例,案件质量与数量齐升。现将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扎实推进“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一“体”推,构建完善统筹协调指挥机构
自此项改革启动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明确“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2021年08月,我局积极参加松阳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结合丽水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行动计划及松阳县本地情况,对改革重点工作进行逐步落实;9月,我局党组书记、局长邓慧勇同志先后赴遂昌县、龙泉市八都镇行政执法改革点进行考察学习,积极吸取改革成功经验,因地制宜为松阳量身打造“松阳样板”。11月30日,根据市级统一部署在我局对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进行揭牌,负责行政执法统一指挥平台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行政执法、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协调指挥各执法主体执法活动、调配使用执法力量等职责,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体系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
(二)大综“合”,划转扩展综合行政执法事项
根据省级布置,市县统一、同步要求,按照“发生频率高、与群众生活密切、易发现易处置、部门执法力量薄弱、专业要求适宜”五个原则,在《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历年)》的基础上,梳理权力事项库(监管库),编制《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地方扩展目录(2021年)》,形成“省统一目录+地方扩展目录”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达到全市执法事项占比14.6%(市级执法事项已梳理5165余项)。2022年1月1日省第二批新增划转事项264项,现已通告实施,达到事项占比12%的目标;此外,根据市级统一部署,筹备地方拓展目录,确保最终完成事项目标占比达到20%以上。
(三)强“联”动,落实“一支队伍管执法”
依托“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条件较成熟的古市镇区域内实施“一支队伍管执法”试点工作。依法采取赋权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则分步实施,由古市镇人民政府名义行使发展改革、经信、教育、公安、自然资源、林业、建设、水行政、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人防、地震、气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15条线共计622项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职权,包括后续综合执法划转事项。整合古市镇现有行政执法力量和资源,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业务主管部门执法资源和行政执法权限向基层延伸、下沉,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古市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实施“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全领域综合执法,打造具有松阳特色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样板,切实增强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四)数字“智”,推进数字化改革场景应用
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数字赋能、流程再造、制度重塑,探索线上线下高效联动、闭环运转、整体智治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停治理和街面市容市貌治理新路径,以西屏街道为试点,建立“一件事,一个部门、一管到底”标准化体系。运用V字开发模型进行任务拆解和综合集成,以数字化手段,将违停、市容市貌监管作为切口,疏通为主、疏堵结合,通过线上违停综合管理平台和远程喊话执法平台,收集事件上报数量、时间和地点,量化分析确定重点管理地段,结合大数据分析和“一月一研判”工作机制,为执法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监管+服务”“数智+智治”“管理+参与”方式推进“一件事”集成改革场景应用,最终实现“执法简单、车主无忧、百姓方便”的治理格局。截至目前,人行道违停共处置2465起,处罚金额369750元。远程喊话执法共2836次,转行政处罚254次。
二、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办案质量
(一)抓事项,厘清执法边界
2021年综合行政执法划转752项行政处罚事项,针对领域新、条线杂、事项多的特点,我局在年初对行政处罚进行了分类,制作了处罚事项清单和职责边界清单,监管职责清单“三张清单”,厘清源头监管、后续监管、末端执法的界限,规范案件移送程序及相关的附带材料,避免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二)抓标准,规范执法文书
执法案卷作为反映行政执法过程的档案材料,是行政执法主体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体现,对于规范行政执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在统一执法文书的基础上,又编制了“教科书执法指引、说理式执法操作规范”,明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规定执法程序各个环节,要求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案件案卷制作流程、规范填写执法文书、装订顺序执行、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等;确保主体适格、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自由裁量适合。
(三)抓培训,提升执法能力
“科学制定计划,合理统筹”是2021年法制培训的主线,也是贯穿了全年法制培训,针对往年培训走过场,干部课上无心听的问题,在常规性的培训基础上,我们创新了培训方式,把法制审核作为培训的重点、亮点来操作,组织执法骨干开展案件集体审核,并由此延伸到组织全局队员,让队员直观清晰的了解案件办理的重点、细点以及存在的误点,充分认识到证据及其程序的重要性,进一步规范了执法人员办案流程,得到了大多数同志的肯定;另外,不定期的邀请专家、律师等培训,进一步压实了培训知识;今年累计组织法制培训18期、优秀办案人员分享执法课堂24期。
(四)抓审核,规范执法过程
严格立案、取证、文书送达、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执法环节,挑选日常工作中常见的违法行为,针对几类执法取证难点问题专门编写了执法案件模板,提升办案质量。其中指导水南、望松中队两篇“教科书式执法”案例编制,被省级教科书式执法汇编录用为执法案例。加强案件审查管理,完善重大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及案审会制度,对较大数额罚款、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案审会讨论,持续强化法制审核的力度。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召开问题分析会,及时发现问题,相互取长补短,不断提升队伍执法能力。本年度,共召开案审会4次,案卷评查2次。
三、常态化开展普及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一)明确普法宣传思路
坚持依法行政的同时,对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来达到共同创建美好松阳的愿望,不断加强、深化和改革普及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帮助他们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同时,把宣传教育与综合服务、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真正满足了广大群众对行政执法法律知识的需求,促使他们法治观念的进一步转变。
(二)改革宣传教育方法
着力在扩大覆盖面,增强渗透力上做文章。一是与城市市容环卫管理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相结合,寓宣传教育于管理、服务和执法之中。二是与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结合,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我局特点,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载体,举办教育主题活动的同时宣传、普及有关的法律知识。我局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参考市局的宣传资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作了城市养犬、秸秆禁烧宣传册、春节安全生产宣传折页和宣传展板。截至目前,通过各种形式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开展法律宣传讲解100余人次,切实增强广大市民遵纪守法意识。
(三)充分发挥各类载体功能
一是利用广播宣传普法,录制普法宣传音频,通过执法车宣传播放秸秆禁烧、城市文明养犬等宣传内容。二是通过国家宪法日普法活动及大型普法活动为契机,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并进行现场普法咨询。三是各中队在执法过程中,不失时地向群众普及综合行政执法常用的法律法规,及时地向群众宣传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新规。四是利用单位对外宣传平台进行普法宣传,如在单位LED屏幕普法宣传标语播放,在县城公园、街道社区街心公园设置宣传栏进行普法宣传,在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网、县政府网站、浙江省省政务服务网和社会大型主流网站公布我局权责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标准、执法依据、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稿等内容增强群众对综合执法工作了解,接受群众监督。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根据省市要求,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占整体执法事项20%以上、覆盖60%以上的执法领域,60%的行政执法量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承担的任务。推进下沉一线执法力量占比达到80%以上,下沉乡镇(街道)执法力量占比达到50%以上;实现执法平台运行率达到100%。
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培训提高综合执法水平,制定行之有效的2022年培训计划,有重点的开展新增执法事项的学习,学习相关新增职能的法律、法规,确保2022年案件办理“提质、增效、扩域”,积极推进新划转职能领域执法工作。。
三是坚持“省定标准、市县统一”原则,在《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拓展本县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同时,协助市级梳理专业领域执法事项(目前市级地方扩展目录318项已上报省人民政府报批),2022年完成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1070项(488项+264项+318项)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对应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形成“综合执法+部门专业执法”整体执法事项清单。
四是一体化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赋权工作,进一步推动权力下沉,强化“属地执法”。科学分类、编制乡镇(街道)具体实施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按规定程序赋权19个乡镇(街道)行使,2022年完成古市镇、新兴镇、象溪镇、大东坝镇、玉岩镇赋权,由镇人民政府名义行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西屏街道、望松街道、水南街道采取派驻形式(待条件符合适时开展赋权)、其余乡镇按照辐射形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
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