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松阳县统计局
(2022年1月12日)
根据省三调办部署,我县于2018年3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三调”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模式,统一采用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创新应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质量管控,经历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全面完成调查任务。“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集了8.3万个调查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国土资源家底。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耕地6568.76公顷(98531.4亩)。其中,水田5679.88公顷(85198.2亩),占86.47%;旱地888.88公顷(13333.2亩),占13.53%。耕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枫坪乡、玉岩镇、大东坝镇,占全县耕地的43.05%。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203.79公顷(18056.85亩),占全县耕地的18.3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559.35公顷(8390.25亩),占8.5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953.14公顷(14297.1亩),占14.5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778.94公顷(26684.1亩),占27.0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 2073.54公顷(31103.1亩),占31.56%。
(二)园地20745.48公顷(311182.2亩)。其中,果园5532.09公顷(82981.35亩),占26.67%;茶园13650.35公顷(204755.25亩),占65.8%;其他园地1563.04公顷(23445.6亩),占7.53%。园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新兴镇、象溪镇、赤寿乡,占全县园地的33.03%。
(三)林地101198.82公顷(1517982.3亩)。其中,乔木林地86278.23公顷(1294173.45亩),占85.26%;竹林地13712.03公顷(205680.45亩),占13.55%;灌木林地 768.71公顷(11530.65亩),占0.76%;其他林地439.85公顷(6597.75亩),占0.43%。林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大东坝镇、玉岩镇、新兴镇,占全县林地的39.33%。
(四)草地225.18公顷(3377.7亩),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赤寿乡、新兴镇、象溪镇,占全县草地的67.88%。
(五)湿地41.89公顷(628.3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全县涉及的二级地类为内陆滩涂。内陆滩涂41.89公顷(628.35亩)。湿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大东坝镇、赤寿乡、象溪镇,占全县湿地的61.81%。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694.22公顷(70413.3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226.17公顷(18392.55亩),占26.12%;村庄用地3331.49公顷(49972.35亩),占70.97%;采矿用地103公顷(1545亩),占2.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3.56公顷(503.4亩),占0.71%。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西屏街道、古市镇、望松街道,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41.02%。
(七)交通运输用地2097.52公顷(31462.8亩)。其中,铁路用地138.77公顷(2081.55亩),占6.62%;公路用地946.31公顷(14194.65亩),占45.11%;农村道路1010.9公顷(15163.5亩),占48.2 %;管道运输用地1.54公顷(23.1亩),占0.07%。交通运输用地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新兴镇、水南街道、西屏街道,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26.46%。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003.47公顷(45052.05亩)。其中,河流水面2002.58公顷(30038.7亩),占66.68%;水库水面391.18公顷(5867.7亩),占13.02%;坑塘水面342.87公顷(5143.05亩),占11.41%;沟渠88.88公顷(1333.2亩),占2.96%;水工建筑用地177.96公顷(2669.4亩),占5.93%。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全县面积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大东坝镇、西屏街道、象溪镇,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30.5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综合分析全县耕地数量和人口增长、发展需求等因素,我县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情况没有改变,耕地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压实乡镇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必须继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县数字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