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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精简开发区管理机构 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发布时间:2022-01-11 14:15:35点击数:

浙江省把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和打造重要窗口的“主阵地”,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以机构编制调整破解体制机制梗阻,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推动开发区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转变。

一、强化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

(一)高起点谋划。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将开发区(园区)平台整合提升列入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5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开发区(园区)改革提升推进会,7月印发《关于整合提升各类开发区(园区)的指导意见》、《关于打造高能级战略平台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政策,围绕大湾区、大都市区、大平台建设要求,全面推进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科学合理布局全省经济发展平台。

(二)高标准推进。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中央编委有关文件精神,省委编办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组织力量对全省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先后赴杭州、宁波、嘉兴、金华、台州、义乌等地调研,先后召开10余次座谈研讨会,全面摸清情况。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制《关于规范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园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交省委编委会专题审议,以省委编委名义印发实施。《实施意见》对精简管理机构、优化职能配置、构建协同高效组织架构、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三)高质量落实。坚持系统观念运用系统方法推进改革。底数一揽子采集。该省开发区管理机构数量繁多、情况各异、种类复杂,我们预先对各地整合情况进行模拟推演,厘清了各地需要整合、撤销、保留的开发区管理机构清单,确保应整尽整、能合则合、不重不漏。同时,下发工作通知,制定改革推进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对每个阶段“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作了明确规定。平台和管理机构一体化整合。以全省开发区(园区)平台整合提升为契机,推进区域范围内各类管理机构实质性整合,形成空间相对集中连片的“一个平台”、管理运行独立权威的“一个主体”、集中统筹协调高效的“一套班子”。对于不再保留的开发区,一律撤销其管理机构。同时,精简整合内设机构,实施扁平化、大部门制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协调。难点堵点一次性疏通。针对各地管理机构数量多的问题,严格规定管理机构设置数量,明确设区市本级整合形成1至2个管理机构,县(市、区)整合形成1个管理机构。针对中央巡视指出的超审批权限设置厅局级机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落实,立即撤销杭州、宁波两市违规设置的管理机构牌子,同时举一反三,督促各地排查整改类似问题。

二、大幅整合优化,重构开发区管理机构体系架构

(一)在“减”字上下功夫,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进一步规范。全面推行“一个平台、一个主体、一套班子、多块牌子”管理体制,大力精减管理机构数量。全省各类开发园区管理机构数量压减了35%,其中杭州、宁波等副省级市厅级管理机构数量压减41%。杭州市将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江东产业聚集区管委会等3个副厅级管理机构整合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宁波市将梅山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北仑港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管委会、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管委会纳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实行“一套班子、多块牌子”,进一步压减厅级管理机构数量。同时,对开发区规划、财政、招商和人员进行集中统一管理,逐步形成科学优化开发区布局结构。

(二)在“控”字上做文章,协同高效的组织架构进一步形成。按照“小机构、大服务”原则,精简优化内设机构,允许与党政部门“一对多”或“多对一”,不搞对口设置、分工过细。对2个以上开发区管理机构整合组建的,只保留一套综合性内设机构,同步整合工作职能相近的事业单位,有效解决开发区机构臃肿、叠床架屋等问题。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从严从紧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同时,积极探索符合开发区工作特点的编制管理方式,鼓励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实现编制资源集约化利用、科学化管理。

(三)在“优”字上求突破,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创新。按照管理机构与开发运营企业合理分离的原则,推行“党工委(管委会)+”的管理模式,支持独立的开发运营主体承担开发建设、产业培育、投资运营等专业化服务职能,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释放行政管理资源。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要求,精准授权。根据开发建设管理的实际需要和承担能力,依法赋予或委托开发区管理机构行使相应的行政执法权,整合内部执法职责,推进区内一支队伍管执法,着力解决“多头管”“三不管”等问题,开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开发区发展活力

(一)建立健全开发区动态调整机制,让机构“活”起来。构建与行政区相区别、与承担职责相适应的分类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开发区管理机构履职情况跟踪分析、绩效评估,实行动态管理、科学统筹。探索实行机构资源差别化配置,加强对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正向引导,对管理机构清理规范、整合力度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效应突出的开发区予以适当倾斜,对受到降格处理的开发区,酌情调整管理机构,推动低效使用的资源向高效产出的开发区集聚。

(二)厘清开发区管理机构与各方面的职责边界,让工作“顺”起来。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持续完善开发区权责清单制度,梳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与开发区管理机构的权责清单,厘清职责边界,逐步理顺开发区“内外之间”“条块之间”职责关系。鼓励具备条件的开发区管理机构突出主责主业,逐步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进一步激发发展内生动力活力。

(三)加快推进开发区数字赋能,让效能“提”起来。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把数字化、一体化、现代化贯穿到开发区发展建设全过程各方面,通过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职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管理制度规则。同时,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招商引资作为重要任务,推动有关部门加大向开发区简政放权力度,着力强化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力争实现“审批不出门、办事不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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