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通报3起党员干部醉驾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06 10:55:1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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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法纪观念和守法意识,杜绝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龙港市纪委市监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醉驾典型案例。

1、龙和社区第二党支部党员陈增鸽醉驾问题。2020年4月17日,陈增鸽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三辆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鉴定,陈增鸽属于醉酒驾驶。2020年5月27日,陈增鸽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21年4月15日,陈增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方良社区第五党支部党员方明管醉驾问题。2020年6月18日,方明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方明管属于醉酒驾驶。2020年8月3日,方明管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21年4月15日,方明管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池浦社区居委会委员余德雷醉驾问题。2021年1月25日,余德雷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余德雷属于醉酒驾驶。2021年1月29日,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6月7日,余德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龙港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