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提高松阳县直机关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县委编办积极争取把《条例》内容列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学习内容。8月25日上午,专门邀请省委编办监督检查处负责人黄妙根来松作题为“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解读”的专题讲座,全县领导干部、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县委组织部和县委编办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黄妙根处长就《条例》的基本情况、主要内容、领导体制、监督问责等四个方面做了全面翔实阐述。重点围绕《条例》制定的背景意义、基本框架、党管机构编制的原则、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的规定程序、做好机构编制资源统筹管理及坚持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问责等内容,结合案例进行了生动全面解读。通过此次学习会,提高了松阳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最后,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雷剑锋强调三点意见,一要始终坚持机构编制四项基本原则,要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要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四个关键环节,严格对照动议、论证、审议、组织实施四个环节不折不扣、不搞变通。三要严格对照机构编制六个严禁行为,坚持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都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提交机构编制委员会或党委、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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