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报
(松安委办〔2021〕29号)松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78046335_5/2021-14906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09-30 10:07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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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9月17日全省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确保国庆节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县安委办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二、督查内容

围绕城镇燃气安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工贸、矿山、特种设备、旅游、民宿、建设施工、重点工程等行业领域开展督查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贯彻落实《松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松安委办〔2021〕25号)文件要求的情况;

(二)开展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落实中秋、国庆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工作情况;

(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情况;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发现治理事故隐患,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

三、督查方式

抽取两个乡镇(街道),四个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督查检查。督查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主要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台账、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

四、其他事项

1.请各乡镇(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

2.督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

3.对督查组交办的问题和隐患,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实行清单式限时销号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另外要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松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松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黑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