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各乡镇(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浙安委办〔2021〕4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松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松安委办〔2021〕25号)文件要求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节前安全督查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9月28日报送至县安委办(联系人:王辰艺,联系电话:15068136124)。
附件:1.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浙安委办〔2021〕46号)
2.检查情况汇总表
松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