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松阳县人民政府
通 告
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 375号)、《浙江省水利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浙江省有关水域管理职责的通知》(浙水河湖〔2020〕6 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要水域划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浙水河湖〔2020〕12号)等要求,松阳县水利局已会同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单位编制完成《松阳县重要水域划定成果报告》,确定了县级重要水域名录。现将名录及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附件:1.松阳县县级重要水域名录综合说明
2.松阳县县级重要水域名录基础信息表
3.松阳县县级重要水域名录划定图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附件2:松阳县县级重要水域基础信息表.doc附件1:松阳县县级重要水域名录综合说明.doc3.松阳县重要水域名录划定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