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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县防指成员单位: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安全工作的通知》(浙安委办〔2021〕4l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城市安全工作。
附件: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
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安全工作的通知
松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松阳县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松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松阳县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安全工作的通知(黑章).pdf
浙安委办〔2021〕41号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安全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