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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许可(变更) 公告松取水告字〔2021〕第14号

时间:2021-09-27 16:10:51 来源:县水利局 作者: 责任编辑:点击数:

松阳天元名都酒店有限公司因酒店住宿及餐饮服务需要,于2021年9月27日向我局提出《关于要求增加取水量换发取水许可证的申请》。该公司于2017年9月取得取水许可证,年取水量250万立方米,现因酒店入住率提高和经营发展需要,申请增加取水量。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取水(变更)信息公告如下:

取水单位:松阳天元名都酒店有限公司。

取水水源:松阴溪河道,地表水。

取水地点:松阳县西屏街道松州大桥下首松阴溪河道。

取水量:年最大取水量300万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14337立方米,取水保证率为95%。

第三方对该取水许可申请认为有利害关系或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视为默示同意。

联系人:吴呈祥(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水利窗口)

联系方式:0578-8801577

松阳县水利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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