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概况...........................................( 3)
(一)部门(单位)职责..........................( 3 )
(二)机构设置..................................( 3)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4 )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4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0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2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2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3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3 )
四、名词解释.....................................( 21 )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松阳县人民法院主要是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法院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指导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等。
近年来,在党委、人大、政协、政府的领导、监督、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松阳县人民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线,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依法严打方针,积极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实现了新的历史发展,为松阳县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机构设置
(部门)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松阳县人民法院(本级)部门决算包括:院本级决算、院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丽水市松阳县人民法院(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综合办、政治处、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调解中心、古市人民法庭。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4035.08万元,支出总计4035.08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减少80.92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经费的小额浮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568.4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448.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48.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6.6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20万元,占收入合计3.3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99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0.86万元,占69.67%;项目支出1210.63万元,占30.3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884.43万元,支出总计3884.43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219.3万元,增长5.98%。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712.6万元,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6.7万元,医疗保险等卫生健康支出减少9.7万元,住房保障增加27.9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减少514.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27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9%,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存在项目持续时间跨年,2020年度支付预付款项,未全额付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4.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2%。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33.53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法院行政运行费用包括职工待遇的增长、“两庭建设”、卫生健康、住房保障支出的提升。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4.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3427.72万元,占88.3%;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4.96万元,占4.5%;卫生健康(类)支出125.58万元,占3.2%;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56.17万元,占4.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78.64万元,支出决算为388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9%,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存在项目持续时间跨年,2020年度支付预付款项,未全额付款。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09.78万元,支出决算为221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32%,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日常业务工作经费的开支需求以及2020年度绩效奖金及部分奖金年中追加后进行支付等原因。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司法雇员及合同工的劳务费调整预算科目至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当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7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物业管理剩余一季度费用未支付。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218.74万元,支出决算为20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7%,决算数基本等于预算数,由于预算与实际支付金额存在一定误差,导致未按100%完成预算数。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年初预算为249.99万元,支出决算为16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办案经费未使用完毕,结转至下年使用。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年初预算为717.14万元,支出决算为28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古市法庭综合审判楼文化建设项目省高院补贴资金120万元,该项资金不在年初预算当中,并且在支付时优先使用,另古市法庭项目未支付完毕。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它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77.68万元,支出决算为37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省补装备经费结转至下年使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5.71万元,支出决算为11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7.85万元,支出决算为5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存在人员增减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未纳入年初预算,年中追加后发放。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5.57万元,支出决算为12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56.17万元,支出决算为15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0.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09.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71.34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9年相比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1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41万元,支出决算为7.45万元,完成预算的20.46%,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所以未使用公务用车运行费。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与2019年度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与2019年度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5万元,占10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39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有少量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数一致。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0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8.9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费。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预算数一致。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8.92万元,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7.49万元,支出决算为7.45万元,完成预算的99.47%。主要用于接待各级法院访客等支出。决算数几乎等于预算数。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09团组,累计707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级法院访客,接待109团组,707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7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物业管理剩余一个季度未支付;比2019年度减少27.74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剩余一个季度未支付。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1.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1.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松阳县人民法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电动警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财政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组织对“古市法庭综合审判楼建设”“物业管理”等1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未委托其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松阳县人民法院在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物业管理及县拨办公办案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物业管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70分,自评结论为“中”。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78.27万元,完成预算的52.1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在机关安全保卫、法庭方面起到护卫作用;二是保障会议正常开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物业工作人员由物业公司负责招聘培训,个别人员素质及业务能力还未满足业主要求。二是人员流动性较大,不利于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需物业公司与业主加强沟通,促进物业公司加强物业人员管理,提高物业人员的思想服务意识和仔细务实的工作态度;二是院法警大队要加强对保安及安检工作人员的工作指导。
县拨办公办案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4万元,执行数为98.4万元,完成预算的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提升公众对法律的敬畏心理;二是充分调动办案积极性,提升案件办结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发票支付不及时;二是预算项目内部调整较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支付相关发票;二是年初做预算时更有前瞻性,减少年中调整。
自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预算执行情况 |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评价结论 | 备注 | |||
预算金额 | 实际支出金额 | 执行率 | 预期绩效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 | 松阳县人民法院 | 物业管理 | 78.27 | 150 | 52.18% | 1.在机关安全保卫、法庭方面起到安全护卫作用 2.保障会议正常开展 通过保洁为我院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 | 1.安检人数超过1.8万人,未发生安全事故 共接待会议137次 2.保洁工作开展的较好 综上所述,物业管理为我院提供了良好的后勤保障,尤其是在2020年疫情期间,起到了较好的保障作用。 | 中 | |
2 | 松阳县人民法院 | 县拨办公办案经费 | 98.4 | 100.4 | 98% | 提升公众对法律的敬畏心理,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提升案件办结率 | 提升公众对法律的敬畏心理,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提升案件办结率 | 优 |
3.无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4.无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是指指法院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法院未单独设立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机关服务(项),是指为法院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是指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2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是指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的支出。
2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是指法院对审判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等支出。
2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它法院支出(项),是指法院未单独设立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法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指法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费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是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法院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