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司法局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索引号: 00266420_6/2021-14595     发布机构: 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1-09-17 16:44:47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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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司法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逐级化解、正向激励和访调对接等机制,实现重大疑难复杂纠纷100%化解,存量信访积案逐年下降,新增信访积案明显减少的实际效果。

一、健全“逐级化解”导引机制,变“矛盾上交”为“就地化解”。一是健全网格,构建大调解框架。构建“1+8+19+N”大调解体系,即以1个县级联动联调中心为核心,8个联动联调区域分中心为支撑,19个乡镇(街道)调委会为支点,N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村(社)调解组织为基础,实现全县调解资源上下联动。二是压实责任,完善化解流程。明确矛盾纠纷逐级化解导引方式,即矛盾纠纷必须经村级、乡镇级调委会、片区联动联调分中心各调解2次以上,才可提交县级联动联调中心化解。今年以来,在成功化解的1793件矛盾纠纷中,除由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直接化解的,剩下91.5%的矛盾纠纷全部在乡、村两级化解,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二、健全“多劳多得”激励机制,变“坐等调解”为“主动出击”。一是明确导向“强激励”。实行“20%基础补贴+80%绩效奖金”的取酬方式,即:调解员每月仅领取20%的基础工资,季度末按考核结果发放80%的绩效奖金,引导调解员变“坐着等调解”为“主动上门找调解”,今年以来,专职人民调解员主动下基层化解历史积案30余件,及时排查化解各类苗头性纠纷120余件。二是用好考核“指挥棒”。每季度由司法局牵头对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调解案件数、信访上行数等具体指标进行逐一打分。《管理办法》出台运行两个季度以来,共有20余名调解员被扣减绩效报酬,二季度较一季度调解量同比上升124.3%,成功率从99.5%上升至99.83%。

三、健全“联动联调”协作机制,变“单打独斗”为“联合作战”。一是搭建平台强联动。以县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以下简称“矛调中心”)为平台,将县级联动联调中心及涉诉纠纷、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全面进驻“矛调中心”,会同11个常驻部门,心理咨询、律师等社会力量打造“矛盾终点站”。二是分流化解溯根源。将来访人员及申请调解的纠纷统一交“矛调中心”一窗受理,由“矛调中心”及时将初信初访案件、涉专业行业的矛盾纠纷分流至各调解委员会,有效阻断纠纷上行转化为信访案件。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涉访矛盾纠纷案件48件,其中初信初访40件,化解国家、省、市级信访积案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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