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机构职能
索引号:     发布机构: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21-08-06 09: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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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促检查乡镇(街道)、县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受理乡镇(街道)、县政府工作部门请示县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受县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三)负责研究谋划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等文稿。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文件、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等的执行情况。负责县政府领导批示的办理、督办工作。

(五)协助县政府党组开展全县政府系统自身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政府系统绩效管理工作。

(六)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七)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县政府领导的重要活动安排。

(八)负责全国、省、市、县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

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金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服务。负责融资租赁、典当、商业保理、融资担保的管理工作。负责从事信

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大数据发展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督促检查乡镇(街道)、县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受理乡镇(街道)、县政府工作部门请示县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受县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三)负责研究谋划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等文稿。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文件、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等的执行情况。负责县政府领导批示的办理、督办工作。

(五)协助县政府党组开展全县政府系统自身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政府系统绩效管理工作。

(六)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七)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县政府领导的重要活动安排。

(八)负责全国、省、市、县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

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金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服务。负责融资租赁、典当、商业保理、融资担保的管理工作。负责从事信

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大数据发展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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