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司法局2021年工作思路
索引号: 00266420_6/2021-14137     发布机构: 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1-08-17 11:13:44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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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松阳县司法局攻坚克难,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法治松阳建设创佳绩,“民情地图促服务”助力基层社会治理项目荣获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优秀项目(全省仅6个);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出台鼓励和支持干部参加法考政策;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启动法治业务轮训工作;县司法局与县法院、景宁法院、县检察院联合建立行政争议调解(协调)工作机制。二是人民调解工作推进有力,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的意见》(松委办发〔2020〕50号),“1+8+N”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配齐配强专职调解员队伍;获司法部“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集体荣誉称号;人民调解创新工作在全省司法局长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县司法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成绩突出单位;三是法律服务群众工作成效显著,精准法援助力农户脱贫工作被法制日报和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刊载点赞。

2021年,松阳县司法局将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紧紧围绕改革创新,打造山区公共法律服务浙江样板为目标,努力推进法治松阳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层社会治理以及干部队伍建设实现新的跨越,为开启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补短板争示范,扎实推进法治松阳建设

锚定一个目标,即争取2021年成功创建省级法治建设示范县,争创全国法治建设示范县。补齐三大短板,即补齐一审行政案件收案量高短板,补齐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短板,补齐执法不规范不到位短板。

(一)以思想为引领,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加强广大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在全县上下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特别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以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示范县创建

一是全面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细化法治建设示范创建各项指标,明确时间表和任务书,将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运用好法治督察和法治巡察手段,压实工作职责,以真督实察推动示范创建工作落实落细做出成效。

二是提升行政纠纷化解能力,补齐一审行政案件收案量高短板。健全行政调解组织机构,强化行政调解队伍建设,提升各单位行政纠纷化解能力。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引导行政案件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纠纷,健全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诉讼衔接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良性互动。用好县司法局与县法院、景宁法院、县检察院联合建立行政争议调解(协调)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复议等非诉讼方式化解行政争议,降低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要求发生败诉案件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领导说明情况。按照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认定并追究责任人员相应的过错责任。

三是深化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补齐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短板。继续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深化基层法治建设。促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政府决策中发挥有效作用,消除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的情形。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补齐执法不规范不到位短板。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发挥人大、政协、检察院等部门的监督合力,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做好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动态管理,建立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法治业务轮训,开展大范围实用型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规范执法文书内容,推进执法信息公开,落实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以法治为保障,推进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探索建立涉企综合执法机制,对企业检查和执法,可指定牵头部门统一标准要求,减少抽查频次,避免频繁、多头执法,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二是加快出台护企发展政策,积极学习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探索制定新的政策制度,做到一手抓新冠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建设。三是加大涉企普法宣传工作,采取送法进企业、集中培训、上门培训、邀请专家培训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为企业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强改革创新貌,打造“山区公共法律服务浙江样板”

(一)以“人工智能”+“四大团队”模式,培育出“山区公共法律服务浙江样板”。将人工智能与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相融合,建立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一是打造专职政府法律顾问团队。组建松阳法律事务中心,改变目前政府法律顾问松散、低效的聘用模式,以专业团队服务党委、政府和乡镇涉法事务,实质提升法治松阳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二是打造行政复议办案团队。整合优秀人才打造专业行政复议办案团队,建立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丽水市行政复议局复议应诉处、松阳县法院、景宁县法院之间的相互交流学习制度,运用好法治业务轮训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团队人员的办案水平。三是打造调解服务团队。将各相关业务处室资源进行整合,实现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深度融合,利用人民调解现有的组织架构和人员,根据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涉及行政争议性质,制定个性化的行政调解方案,提升行政纠纷化解能力。四是打造我县社区矫正管理团队。将各相关业务处室进行整合,打造社区矫正管理团队,根据新的社区矫正法的规定,完善走访、请假以及档案管理等制度,保障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

(二)深化法律服务各项改革。一是推进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改革,以便民为根本,提升法律援助、公证业务办理智能化水平,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容缺办”“代理办”“就近办”,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二是做好值班律师“认罪认罚”法律帮助工作,实现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全覆盖。三是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水平。及时适当地调整相关村(社区)法律顾问,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律师、法工执业的人员(身体不适合)不再续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

三、提效能见实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

(一)进一步深化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一是继续深化“1+8+19+N”矛盾纠纷调解模式。结合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进一步配齐配强村级调解员队伍,落实村(社区)调委会主任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任要求。二是强化专职调解员队伍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松阳县专职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发挥好专职调解员“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建立调解员激励机制,提升调解员的职业荣誉感。三是加强多元化解机制构建。增强与公安、监察、法院、信访、劳动仲裁等多部门的沟通协作,最大限度地形成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合力。

(二)进一步规范特殊人群管控。一是深化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不断推进组织机构、工作制度等衔接过渡。二是推进智慧矫正建设,全面打造“一个平台、两个中心、三大支撑、四个智慧化融合”(即一个政法一体化平台,数据中心、智慧中心的两个中心,标准规范支撑、网络安全支撑、运维服务支撑三大支撑,大数据分析融合、人工智能融合、互联移动技术融合、物联网融合四个智慧化融合)的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新格局。三是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队伍能力素质。探索社区矫正精准矫正与分类教育,推动实现落实帮教与促进矫正之间的平衡。四是完善部门间衔接配合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做好社区矫正。

(三)扎实开展全民普法工作。积极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启动工作,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以案释法”发布平台,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以党建为统领,推进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强化法治元素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将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相融合,进一步提升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四)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建设。一是积极争取省司法厅“培优育新”建设项目,努力将古市司法所打造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强化与司法所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交流,积极服务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扎实开展人民调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普法宣传,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等,为基层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贡献力量。

四、聚合力勇担当,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核心战斗力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提升干部凝聚力。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开展局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凝聚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合力,高质量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二是强化理论教育,提升干部学习力。将理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等重点,结合机关夜学、青年干部学习讲堂等,广泛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指导和遵循。鼓励全局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干部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三是强化廉政建设,提升干部战斗力。抓好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两个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全程纪实,严格落实廉政谈话长效机制,廉政谈话干部覆盖面达100%。认真落实提及(交叉)第八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整改落实,运用好巡察成果,提高履职担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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