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
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21-14100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8-16 11:02:51

文号:松政办发〔202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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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

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根据2021年松阳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策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乡镇(街道)、县属各单位全面梳理本单位制定颁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核对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已发布的政策文件,进行系统清理、查漏补缺、及时更新,规范发布形式,补充文件要素,形成本级现行有效的文件清单,依托浙江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纳入浙江省政策文件数据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二、主要任务

(一)梳理政策文件清单。各乡镇(街道)、县属各单位全面梳理本单位制定出台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形成文件清单。

(二)规范网站栏目设置。规范本单位政策文件类栏目设置,统一开设“上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政策解读”4个子栏目。严格按照子栏目名称发布政策文件,未按子栏目发布文件的及时予以调整,做到统一规范。

(三)清理补全公开文件。依据梳理形成的文件清单,核对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本单位政策文件类栏目公布的文件,清理重复文件,补充缺失文件。

(四)完善规范公开要素。全面检查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政策文件,“政策层级分类”“成文日期”“创建著录时间”“来源”“主题分类”“体裁分类”“服务对象”“有效性”“发文机关”“文件字号”“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等必填字段缺失的,予以补全;无正文文本或仅有PDF格式文件的,补充正文文本;正文文本未过滤 WORD、WPS冗余代码的,清除冗余代码;正文中重复出现文件标题、文件编号等格式化要素的,清除重复要素。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系统清理。县属有关单位于8月10日12点前完成《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的补充(在浙政钉“松阳县政务公开工作群”中在线编辑修改);各乡镇(街道)、县属各单位于8月20日前,对照上述工作要求,参考《浙江省政策文件系统清理统一公开操作指南》完成相关工作,并将本单位文件清单上传至“松阳县政务公开工作”浙政钉群。

第二阶段:核查整改。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于8月21日—31日对全县政策文件清理发布情况进行核查并通报问题清单,各乡镇(街道)、县属各单位对照问题进行整改。

第三阶段:检查通报。省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9月上旬通过浙江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对全省工作进行检查,对质量、时效问题进行通报。

第四阶段:集中公开。省大数据局于2021年10月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全省统一的政策文件库栏目,实现全省政策文件“一网通查”。

四、其他要求

各乡镇(街道)、县属各单位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做好政策文件的动态调整、实时更新,并在相关政务新媒体同步发布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新制定的政策文件在7个工作日内发布;修订的政策文件在7个工作日内更新原文件;失效、废止的政策文件在7个工作日内修改文件有效性。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大数据发展中心做好政策文件公开的监督指导工作,县司法局协同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如有疑问请联系县信息公开中心王晢旻,8066177。

附件:1.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

2.浙江省政策文件系统清理统一公开操作指南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        附件2:浙江省政策文件系统清理统一公开操作指南.docx附件1: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xls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