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用场所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企业,乡属各单位:
为认真吸取云和县“2·13”较大火灾及近期省内外亡人火
灾事故教训,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合用场所火灾隐患,并通过建立
长效机制不断规范该类场所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
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松阳县合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松政办发〔2021〕16号)的文件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深入开展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房屋产
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村级属地管理
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长
效工作机制,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二、专项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沿街店面、村民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性场所
(二)整治重点
沿街店面是否违规住人;居住场所与生产、存储、经营场所
是否防火分隔到位;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楼梯间是否堆放可燃物;
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及充电;燃气和电气设备使用是否规范;群众消防安全常识是否掌握。
三、工作任务
结合我乡实际,采取宣传教育劝离、联合执法拆除等工作方式,把解决住人问题为中心目标,以“五项要求”为重点:电气线路要套管敷设保护到位;燃气灶具要及时搬离;电动自行车要在室外停放、充电;灭火器要配备到位;独立式烟感报警器要安装到位,坚决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发生。重点落实以下工作任务:
(一)开展重点场所排查摸底行动。各村要发动党员干部、基层网格员、志愿者等队伍,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场所进行排查,重点掌握经营的村民自建房、多层的商铺、单层小门面三类场所的底数,根据“下店上住、前店后住、夹层住人”三种住人形式,掌握全乡合用场所的住人情况。
(二)开展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攻坚行动。各村要组织开展清理合用场所在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的行为,推进合用场所门窗上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拆除工作,督促商铺门面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必须使用防火隔墙、防火门等进行完整分隔。
(三)开展电气燃气专项整治行动。各村要督促合用场所负责人对电气线路、燃气管线自有部分开展全面自查。合用场所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燃气管线的情况要及时督促改正;要督促户主在室外安全区域设置固定充电插板,用于充电使用。同时要督促网格员等队伍加大日常入户走访宣传力度,以案说理,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提醒商户、住户切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室内或充电;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要督促其搬离或将该部位采用防火门、窗的形式与其他营业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建议安装智能化用电监测设备、燃气泄漏报警等装置。
(四)开展控制使用、储存易燃可燃材料物品清理行动。各村着重对室内装修材料进行检查,对不符合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地方要督促整改。同时对场所内违规存放烟花爆竹、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符合条件的专营场所除外)。
(五)开展消防器材设施增配行动。各村要督促合用场所、村办公场所、宗祠等重点场所至少配备2具4Kg干粉灭火器,并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人员密集或流动性大的合用场所要提高消防安全防控等级。督促其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装置,提升预警能力。
(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进店铺活动。各村要发动基层网格员、志愿者等队伍加大对合用场所的消防宣传力度,通过身边的典型火灾事故案例,让商户、住户认识到火灾危险性。推广使用浙江消防蓝码平台,引导合用场所负责人和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提升处置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吸取云和县“2·13”较大火灾事故教训,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统分结合、上下联动、纵横交错”的工作原则,采取“一场所一对策”措施,认真扎实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排查检查全面彻底,切实消除合用场所火灾隐患。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村要对本辖区内所有符合要求的房屋开展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工作开展期间,三都乡纪委、社会治理办将开展工作督查,对工作推进缓慢、问题整改不及时等情况的将予以通报。对发生有影响火灾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对各村年度消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
附件:1.三都乡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三都乡合用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指导意见
3.松阳县合用场所基础信息采集单
4.松阳县合用场所火灾隐患排查登记表
5.三都乡 村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
松阳县三都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
三都乡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嘉栋 张伟信
副 组 长:张旭军
成 员:杨庆华 黄夏芳 伊 晖 陈建明
徐 征 温作源 兰晓露 蓝智桢
周 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社会治理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张旭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宁伟平、蔡志伟为办公室成员。
附件2
三都乡合用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指导意见
1.生产经营场所产权人、使用人、员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明确,并落实。
产权人与使用人是否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使用人是否与员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并落实到位;生产经营场所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并落实到位(主要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火灾应急逃生预案等)。
2.生产经营场所内是否违规搭建可燃夹层住人,是否属于“三合一“场所。
“三合一“场所定义:(1)在生产、加工、维修企业的车间或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的;(2)在储存可燃、易燃或具有爆炸危险性物品的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的;(3)在商场(商店)、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的;(4)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内集住宿、生产为一体的场所。
发现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搭建可燃夹层住人和存在“三合一“场所的,要督促其搬离住宿部位。
3.生产经营场所内是否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设施。
实地查看该自建房生产经营场所是否配备灭火器,如发现未配置,必须督促其进行配备。
4.生产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是否设置有防火分隔。
“下店上宅“类型:建筑首层为生产、经营部分,楼上为人员住宿区域,且生产、经营区域与通往住宿部位的楼梯间完全贯通或未采取实体墙、防火门等有效防火分隔。
“前店后宅“类型:建筑首层前面房间为生产、经营部分,后面房间为人员住宿区域,且生产、经营区域与后面住宿房间完全贯通或未采取实体墙、防火门等有效防火分隔。
直接在生产、经营区域设置住宿的类型。
发现直接在生产、经营区域设置住宿的类型的情况,要督促其经营者搬离该区域住宿。
发现存在“下店上宅“和“前店后宅“类型的情况,可指导其在分隔部位加装防火门或在分隔的木门上刷防火涂料。
5.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消防救援机构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八条所列违法行为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所列违法行为的,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受案调查,认为应当予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移送公安机关办理;公安机关认为不符合行政拘留条件的,消防救援机构依法予以其他行政处罚。
6.生产经营场所内电器、燃气线路铺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使用劣质电气产品。
检查电器、燃气线路是否铺设是否规范,是否穿管,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现象,是否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用电保护器是否存在改装现象,电气产品是否属于“三无“产品等。
7.生产经营场所和居住场所是否设置影响人员逃生自救设施;是否设置灭火救援应急窗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障碍物“是指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栅栏、广告牌等。灭火救援应急窗口是指,如在窗口设置有防盗窗的情况下,在防盗窗上开设一个可供人员逃生的活动窗,该活动窗平时可上小锁,紧急情况下可人为暴力踹开,实现灭火和施救。
附件3
松阳县合用场所基础信息采集单
一、概况
单位(场所)全称: 详细地址: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建筑总层数 层 所在层数 第 层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耐火等级:□砖混 □砖木 □木结 □简易 □其它
二、住宿情况
□有_________人
三、行业类别
□出租房:通天房:□是 □否
居住人数: □2-9人 □10-29人 □30-99人 □100以上
□工 矿:□电 □电气 □鞋革 □服 □眼镜 □汽摩配
□纺 织:□印刷 □水暖 □塑编 □化工 □其它
□商 贸:□食杂 □餐饮 □药店 □农资 □音像
□美容美发 :□宾馆 □超市(商场)□专业市场
□教 育: □中学 □小学 □幼儿园 □托管机构 □培训机构
□医 院: □医院 □社区服务 □诊所 □卫生室
□娱 乐: □KTV □酒吧 □网吧 □游戏室
□棋牌室 □舞厅 □其它______
□易燃易爆:□液化气 □石油 □天然气 □充气站 □烟花爆竹
□其它_______
□其 它:
四、经营方式
□生产 □经营 □储存 □其它:______________
五、场所情况
权属:□自有 □租赁(房东: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七、持证情况
工商执照 □无证 □有:(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异地)
消防许可(备案): □无 □有:(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消防设施配备情况
□灭火器 □消火栓 □应急照明灯 □疏散指示标志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防烟面罩 □逃生绳
九、电气线路情况
□套管保护 □私拉乱接
排查人(签字): 时间:
附件4
松阳县合用场所火灾隐患排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房屋地址 | 用于生产营场所名称 | 经营者 | 联系电话 | 消防安全责任是否明确,并落实 | 住人类型 ①下店上住 ②前店后住 ③夹层住人
| 住 人 数 | 经营场所内是否配备灭火器材 | 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是否设置有防火分隔 |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 电器、燃气线路铺设是否符合要求 | 是否设置紧急逃生窗口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整改情况 | 排查人 | 督促整改责任人 |
附件5 三都乡 村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 项目 排查内容 村级 消防 志愿队 队长: / 队员/联系电话 消防 设施 手抬式消防泵: 有□ 无□ 存放地点: ,是否有效:是□ 否□; 消防水带: 有□ 无□ 存放地点: ,是否有效:是□ 否□; 消防栓: 有□ 无□ 个数: ,安装地点: 1. ,是否有效:是□ 否□; 2. ,是否有效:是□ 否□; 3. ,是否有效:是□ 否□; 4. ,是否有效:是□ 否□; 5. ,是否有效:是□ 否□; 6. ,是否有效:是□ 否□; 7. ,是否有效:是□ 否□; 8. ,是否有效:是□ 否□; 9. ,是否有效:是□ 否□; 10. ,是否有效:是□ 否□; 11. 灭火器: 有□ 无□ 办公楼:2个,4kg干粉 ,是否有效:是□ 否□; 宗 祠: ,是否有效:是□ 否□; 香火堂: ,是否有效:是□ 否□; 居家养老中心: ,是否有效:是□ 否□; 其它: 重点 场所 安全 隐患 村办公场所 月 日巡查,有□无□发现安全隐患 宗祠/香火堂 月 日巡查,有□无□发现安全隐患 三合一场所 月 日走访宣传,有□无□发现安全隐患 重点人员 月 日走访宣传,有□无□发现安全隐患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村主要干部签字: 填报人: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