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为全面提升村庄环境和村容村貌,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全力打造最美古市,根据《松阳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检查方案》、《松阳县“洁净家庭,美丽庭院”创建活动细则(试行)》等文件,现制定古市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检查方案(试行)。
一、检查时间。
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检查时间原则上为每月上旬。
二、检查方式。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检查由镇洁净办牵头,组织妇联、环卫所等相关单位参与,邀请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综合检查组,每月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对15个行政村各抽取1个自然村,开展村庄环境、垃圾分类、农村公厕管护、洁净家庭创建等,暗访检查综合打分,并将需整改点位以图片形式交办各村。
三、完善管理机制。
1.建立村级农村环境综合保洁工作领导组织。各村应建立村级农村环境综合保洁工作领导组织,村主要干部任组长,副书记或副主任任副组长,负责本区域农村环境综合保洁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
2.充实两支队伍。以村为单位,各村按需配足保洁员,并建立一支稳定的、责任心强的农村环境保洁队伍,对工作不认真、责任心不强的保洁人员要及时调整。同时,组建一支由热心于农村环境保护的社会人士(老党员、老干部、村监会成员、党代表、人大代表等)组成的农村环境保洁监督员队伍,协助督促本村“门前三包”落实及保洁员考核。
3.制定保洁制度。各村要制定保洁员工作职责和考核制度,并将“门前三包”、环境卫生保洁等制度列入村规民约中。
4.加强公厕及村公共场所管理和保洁工作。村级公共厕所落实专人进行管理,做好设施维护及日常保洁工作。
5.各村要因地制宜、因村制宜,积极探索卫生保洁新模式、垃圾处理新方法。
6.农村人居环境综合保洁工作实行量化考评制度,以月为单位积分,年终通过12个月得分累计+加分累计汇总得分进行排名,各村排名情况与村主要干部年度考核和报酬发放挂钩。
四、检查内容。
1.机制建设、软硬件设施维护。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领导组织、保洁员队伍、监督员队伍等。环境卫生软硬件设施(公厕、制度公示牌、垃圾桶、垃圾箱等)存在破损或缺失的情况。
2.村庄环境。村内公共区域无垃圾 (含建筑垃圾),村内主要道路、房前屋后无垃圾、各类堆积物、废旧杂物,墙面、电线杆无张贴、喷涂的各种非法小广告、废弃宣传标语,家禽家畜圈养,村内主要道路边沟无杂物、漂浮物,村内边坡不堆积各类垃圾。
3.垃圾分类。农村垃圾分类覆盖村户,应做到二分类,即易腐垃圾、其它垃圾,公共区城垃圾桶应采用四分类标准或二分类,四分类为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其它垃圾、有害垃圾,二分类为易腐垃圾、其它垃圾,做到可回收物应收尽收、有害垃圾规范化处理,易腐垃圾困地制宜处理、其它垃圾统一处理,要求垃圾桶摆放整齐、定期清洁,及时更换老旧、破损垃圾桶。
4.农村公厕。农村公厕实行“所长制”,管理落实专人负责保洁,确保公厕常态化实观“有水、有电、有人管,无味,无垢、无尘、无积水”规范化管护。
5.“洁净家庭”。按照“居家净化、好院美化、行为美好”的要求,做到客厅居室靓化美、庭院绿化布局美、厨卫分离清洁美,崇尚节能环保美。
五、评分办法。
1.月现场检查评分(70分)。评分内容共分为五部分,其中机制设施占10分,村庄环境占20分,垃圾分类占10分,农村公厕占15分,洁净家庭占15分,共计总分70分。采取现场检查打分,汇总取平均值方式得最终得分。
2.督办整改评分(30分)。
(1)督办考评(20分)。被县检查组通报要求整改的点位,1个扣2分;被镇检查组通报要求整改的点位,1个扣1分。被县检查组通报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减半扣分,被镇检查组通报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不予扣分。
(2)整改考评(10分)。各村需整改点位未按县、镇通报要求在限定时间内整改的,每处分别各扣2分和1分,每增加一天扣0.5分,扣完为止。如整改考评分扣完仍未完成的,由村联系领导约谈村主要干部。
3.加分项。(该分值不计入当月排名计分,在年度累积分中体现)
(1)县优秀奖。在县检查中被评为全县最洁净村的,在本月分值基础上加20分;反之被认定为全县环境最差村的,在本月分值基础上扣20分;在县检查中环境卫生情况位于全县前2-5名的村,在本月分值基础上加10分,位于全县15-18名的村扣10分。
(2)镇优秀奖。当月排名前三的村依次加10分、5分、3分;
(3)排名进步奖。对比上月排名,根据上升名次减半进行加分。比如:上月15名,本月14名,进步一名,加1分。
(4)推广表彰奖。村环境卫生工作先进做法被县级媒体推广或被县级主管部门表彰的加20分;被市级媒体推广或被市级主管部门表彰的加50分;被省级媒体推广或被省级主管部门表彰的加100分。村环境卫生工作较差被镇纪委通报的扣10分,被县级媒体曝光或被县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扣20分;被市级媒体曝光或被市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扣50分;被省级媒体曝光或被省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扣100分。
六、经费补助及奖惩政策。
村级保洁经费,分基础性补助和年度考核奖补。1.村级保洁基础性补助。按上年度常住人口根据县定额补助拨付各村。2.年度考核奖补。由镇政府安排财政资金奖励相关村。年终累积分排名第1名为先进,2-4名为优秀,5-10名为良好。获先进、优秀、良好的村,再分别奖励10元/人、5元/人、3元/人给村集体。奖补资金各村可按照相关规定及发放对象要求,用于奖励在全年综合保洁工作中,作出贡献的人员。
建立约谈机制。在每月检查排名后三位的村,由联系领导约谈村主要干部;连续两个月排名后三位的村,由分管领导约谈村主要干部;连续三个月排名后三位的村,由镇纪委约谈村主要干部;连续三个月排名最后的村,由镇党政主要领导约谈村主要干部。被党政主要领导约谈的村,村集体和主要干部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